第23章 早上好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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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福喜看来,范淼父母的死,最终还是会以自杀结案,总不至于就因为那把剑回到他手中了,大家就认为是周福喜干的吧,根本没有证据。

网上的众说纷纭,网友对“自杀”的原因充满疑惑和好奇,并不会影响到治安署的结论。

这种只能说引起关注,但没有民怨沸腾的事件,治安署正常结案的蓝底白字,不需要让网友们感到合情合理,以解答他们“我不信”“我不觉得”的质疑。

周福喜的麻烦就是,有一男一女两个署员来问话。

看到他正在皱着眉头翻物理习题,女署员表示她物理成绩还不错,有什么不会的可以问她。

男署员暗暗感慨,这孩子大概以为长了一张俊脸,就可以不好好好学习,将来干点直播啊、选秀出道什么的都行。

他的目光落在年轻女署员高挑的身材上,轻轻摇了摇头,这个世界要不要对长得好看的人有那么多的善意?

两个署员离开,周福喜秉承着老派人的传统,将他们送出门,这也是他今天第一次下楼准备去找点好吃的,距离上次在徐长兴吃了“一鸭四吃”,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吃正餐了。

楼梯口侧面,刘苏婉和刘筒筒一人坐着一个小板凳,当妈的又在给女儿辅导她最拿手的英语学习了。

周福喜也终于知道刘苏婉的早餐摊子在经营什么。

她做的居然是自助早餐,只要不浪费,五块钱一个人可以随便吃,提供豆浆、牛奶、馒头、花卷、各种馅的包子等等,种类不是很多,但胜在能吃管饱。

这个世界永远都不缺仅仅只要温饱的需求,就看有没有人和部门,愿意去满足需求、去提供服务。

她能不能赚到钱?周福喜带着这个疑问,打量依然穿着麓山中学校服的刘苏婉,没有问她。

过年时明知道你考的不好还要上门问的亲戚,明知道你考公失败了还要和你讲这么辛苦这么卷为什么不回家继承家业的同学,明知道你家境贫困还说你不来AA聚餐就是不合群的室友,都是犯贱的玩意,周福喜当然不是……刘苏婉亲自认证,他是神仙一样的房东。

“用妈妈刚刚教你的句子,和福喜哥哥说早安。”刘苏婉见到周福喜,又积极地要求刘筒筒展示学习成果,上次的展示有点失败,刘苏婉想和刘筒筒一起重新证明自己。

“哥哥的猫!”刘筒筒连忙从小板凳上站起来,双手紧贴着腿边,骄傲地昂头对周福喜说道。

妈妈说这是早上进教室,学生们起立和老师打招呼的话。

刘筒筒没有上过学,但是在电视里看到教室里的哥哥姐姐们都是这样站起来的,所以刘筒筒努力站的周正一些,也许自己练习好了就可以去上学了。

“哥哥的猫?”周福喜的数理化不怎么样,但英语那么简单,所以倒是还行……不是刘苏婉的那种还行。

可刘筒筒的英语,他听不懂啊!他以前确实养过猫,不过那是唐朝时的事情了。

“是——哥的猫咪……再念一遍,哥的猫咪……”刘苏婉连忙看了一眼周福喜的表情,发现他并没有嘲笑,赶紧压低声音让刘筒筒纠正过来。

毕竟有些房东不喜欢学习不好的孩子,上一个房东就是,老早就催促刘苏婉和刘筒筒搬走了。

因为那个房东有个女儿和刘筒筒差不多大,喜欢和刘筒筒玩,她担心和刘筒筒一起玩多了,影响她女儿说话和智商发育。

“嗯,早上好……这都快中午了。”周福喜终于明白了这两人想要跟他说的是啥,忍不住哈哈大笑。

笑什么嘛,难道自己也念错了?刘苏婉面红耳赤,偷瞄着周福喜,好在他并没有嫌弃的意思。

刘筒筒正举起双手抱头,张着嘴看了看大笑的周福喜,又合拢了嘴,松开抱头的双手,高兴地蹦了蹦,看来自己说对了!

“吃了吗?”周福喜摸着刘筒筒的头问道。

“出摊前我留了点中午吃,等会我热一下。”刘苏婉起身就要准备去热早上留下的豆浆和馒头,刘筒筒学习费劲,吃饭可是又准时积极又能力突出。

“别了,按照以前的规矩,房东要请吃饭的,今天中午我做东,算是给你们母女庆祝乔迁之喜。”周福喜是个讲究人,历来重视传统和人情往来。

“啊?”刘苏婉压根没有听说过这样的规矩,连忙摆了摆手,“那怎么好意思,我连房租都还没付给你……这个,应该是我请才是,你想吃啥?”

“你看你每天早上都给我送早点,也是一片心意。人情讲究礼尚往来,更何况远亲不如近邻。大家别那么客气,这次我请客,下次你给我干点什么就算回礼,怎么样?”

周福喜牵着刘筒筒,又招呼了一下双手缩进袖子里,紧紧地攥着袖子边,手臂晃来晃去的刘苏婉。

尽管刘苏婉穿别的衣服时,依然有一种温婉的少妇感,但她现在穿着麓山中学的校服,也毫不违和,要不是她有这么大个女儿在这里,谁都会当她就是附近麓山中学的高中生。

“嗳……好吧,那等下回来,我就帮你收拾屋子怎么样?”刘苏婉看到周福喜牵着刘筒筒往前走,只好甩着手跑起来跟上。

中午在外面吃饭,越好的餐厅里,售卖的酒水饮料越贵,于是周福喜路过超市买了两板娃哈哈,先一人一瓶喝着。

接过周福喜递过来的娃哈哈,刘苏婉又想起来刚刚搬来的那天,周福喜也给了自己和刘筒筒娃哈哈喝。

看到这一幕时,那天刘苏婉的眼睛里闪闪发亮,其实不是嘴馋娃哈哈,只是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些事情。

人们在童年的记忆总是最模糊的,往往只能留下一些并不清楚的画面,然而童年的遭遇又能影响终生,所以说童年的记忆其实不是遗忘,只是被深埋,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大脑重新激活,激起感慨万千。

当时周福喜摸着刘筒筒的头,不知为何就让刘苏婉遥远的记忆忽然复苏了。

刘苏婉小时候住在大王镇那边的农村里,有一次母亲让她在田边的沟渠留意抽水机的动静,以免其他人为了抢水关了她家的。

她贪吃去摘野草莓,结果抽水机就停了,被母亲打了一顿,只好躲在蓑衣下面,坐在那里嚎啕大哭。

一个就像眼前的周福喜一样,笑起来很好看的大哥哥路过,给了刘苏婉一瓶娃哈哈喝,一边看着她吸的滋滋作响,一边摸着她的头说慢点慢点还有。

那是刘苏婉幼年时收获的不多的善意之一,也许是那时候春雨绵绵,田埂泥泞,小手湿漉漉的冰凉,对于任何一点点温度都格外的渴求和珍惜,所以成为了舍不得忘记的画面。

大概就是遇到过这样的好心人,所以长大以后不管遭遇了什么,刘苏婉始终相信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还是存在着善意在等待她。

看,现在自己和刘筒筒不又遇到了神仙一样的房东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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