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 标题君被吃了(1 / 1)

<!--章节内容开始-->少年趴在床上,肉肉的两个臀尖儿高高的翘起,优美的背脊线随着他的呼吸一起一伏,直看的白秋手痒痒想去挠两把。

白苏睡觉时候的姿势总是有些奇怪,平躺的时候喜欢翘着二郎腿,趴着的时候喜欢瞧着自己的屁股,侧着睡的话两条腿总要叉开,而且熟睡之时还会许多的小动作,白秋半夜被他弄醒过许多次,看他睡得那么香也不忍心打扰他,久而久之便习惯了。

似乎是感觉到了白秋的接近,白苏翻过身来,头侧趴在枕头上,嘴唇微张,露出几颗洁白的牙齿,和一小段红嫩的舌尖。

白秋叹口气,将白苏的位置调整到平躺。总这么躺着,第二天起床身子肯定会酸麻。到时候又得嗷嗷叫唤了,这孩子总是这么的不会照顾自己。

这一动两动的,终是将白苏弄醒了,白苏睁着眼睛,迷迷糊糊道:“秋秋?你回来了?”

“嗯,回来的有些迟了,你继续睡觉,不然明天该头疼了。”

白苏神志还不是特别的清醒,鼻音浓重的哼哼了两声,不自觉的将整个身体都凑到白秋身上,大腿横跨过白秋的身子,强势的插入,整个脸颊都埋在白秋身上,微微蹭了几下,发出细碎的齁声,进入了深眠。

白秋的嘴角不自觉的勾起,抱紧了怀里的白苏,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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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婚事。”管家显得很高兴,平素绷着的脸也微微笑了开。他家少爷终于要开窍了,这桩亲事成了之后,怕是对着老爷夫人的责怨都会少上许多。

“已经定下来了么,婚期是什么日子啊?”

这笑容,真像一朵怒放的菊花,亓官临不无恶意的想道。

这真是个好消息啊。也罢,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不用他去瞎掺和什么。

“这个还未定下,老爷只是大致选定了几个日子,具体的细节,还等着亓官少爷前去一起商定呢。”

赵斌礼起身拍了拍自己衣服的下摆,道:“既然如此,那我们便过去吧,叫墨伯父久等也不好。”

墨父会有这个想法也是出于无奈,那日沈尧委婉的表示自己可以来治一治腿,十成的把握不敢说,八成的总是有的。因着墨君腿里的寒毒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且根植已久,不好马上去施针,怕伤了根本,便留下一个药方,嘱咐着君墨要天天的定时浸泡,如此两个月后寒毒才会清,康复的可能性也大些。

那药里头有无根草,虾末叶,黄岐等等味道浓重的成份,因而药液的味道十分的不好闻,便连墨父自己在药炉前头待久了也受不了,而莫烟竟能面不改色的换三道水煎好拿去给墨君,在墨君泡好的时候竟还能细心的给他按摩脚部血管,实在是难能可贵。

就算墨父墨母之前再不怎么见得来莫烟,见到这一场景总是会动容的,心里的好感多少增了许多,再加上看着这二人郎有情妾有意的,于是墨父大手一挥,正好撮合撮合二人,这场婚事,也算是庆祝一下墨君的腿能够恢复。

墨斯仪与亓官丹相识多年,自然知道他为人放荡不羁,对儿女的情爱之事向来极为厌烦,大多数时候都是撒手不管的,正好这亓官临也再次,便修书一封告知亓官丹,得到他的点头之后,定了几个良辰吉时,准备再与亓官临好好商量商量。

“八月十七,九月初三,九月初六贤侄你看,这些都是我找人按照两个孩子的生辰算的好日子,我预计着是在九月初三完婚,贤侄以为如何?”

亓官临垂下眼睫淡淡道:“既然是墨伯父找人定的,想必也是千挑万选的,我没有任何异议,只是这妹妹这么快便出嫁了,多少还有些舍不得。”

“哈哈。有什么好舍不得的,女儿家的,总归是要嫁出去的,这早嫁晚嫁都是嫁,早点找个好人家定了终生才是好事,女子的光阴宝贵,半点蹉跎不得。这你们三人都是师兄弟的,幼时一起长大,都是过命的交情,难道随着妹妹出嫁还生分了不是?”

亓官临道:“这话说的不假,是我想岔了,妹妹能嫁给大师兄,我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这彩礼的筹备便全由伯父吧,我也不懂这些,想来伯父准备的东西都不会差,我也放心。”

墨斯仪道:“这怎么行?妹妹出嫁是大事,依着你父亲的脾气不喜欢管这些琐事,可是你却不能就这么撒手啊,这万一我老糊涂了有什么东西没准备上就不好了。”

亓官临道:“伯父这话说的可就不对了,我也相信伯父的为人,定是不会让烟儿吃亏的”看着墨斯仪一脸坚持的表情,他只得道:“好罢,那我便跟在伯父身旁看着些了。”

墨斯仪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道:“你是家里头的长子,可不能像你父亲一样万事不管,自然是要成熟稳重些的。”

亓官临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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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湖近日过的很不舒心。

为什么呢?便是因为她的父亲,树一派的掌门已是武功尽失,不得已,将掌门之位传与她的哥哥,白烨。

白湖是向来与白烨不对付的。虽然明面上二人一团和气,可暗地里却是不知道较了多少劲了。

有的人天生便是见不得一个人好的,或许是穿一条开裆裤长大的,或许是素未相识的二人,又或许是像白湖白烨这二人的情况。

白湖是幺女,处处受宠,白烨是长子,处处受罚。

小孩子很记仇,白湖一直记得那个她拿着一根自己都舍不得吃的饴糖去给白烨吃却被他一手拍落掉到土里的场景,当场便大哭出声。

白湖是被娇惯长大的,性子也极为记仇,自然不会去做那等热脸贴冷屁股的事。

而在白烨记忆里,便是他那个蠢妹妹挂着一个鼻涕泡哒哒的跑过来拿着沾满了土和他自己的鼻涕的糖硬往他嘴里塞的故事,他那时每日都要练武,心情本就很烦躁,再加上这个不长眼的凑到他跟前,他明明已经说了不要吃的东西还一定要现到他眼前,黄黄的饴糖,黑黑的土,再加上有些透明的鼻涕,他只是将白湖的手拍歪已经很给她面子了好么。这个不长眼的还哭,鼻涕混着眼泪一起流下来还大声喊着哥哥欺负人引来一众人的围观,真是又蠢又娇气,惹人烦还不自知。

白烨当上掌门之后,白湖在树一派的地位成功的由大小姐小师妹变为了师叔,还要出去做任务还得自己带弟子,这些她以前都不要做的好么!

在反抗几次无果后,白湖果断的跑出家去了,只不过她这次聪明了些,沿着上次的路朝相反的方向走,并且自带干粮,也不住在客栈,最多也就在外面宿一宿,银子也带的更多了,无须担心在外的花费。

她这次出门,是要找上次那个将她护送回门派的小哥儿,也就是有间当铺的老板,她要去告诉他,她对他情窦已生,便不如在一起吧。

一个女子要喜欢上一个女子无非只有两种方式,英雄救美,亦或是因为欣赏。一个很俗套的故事,书生看着柔弱,其实是有武功,轻易地替她打跑前来骚扰她的男人,她便对书生有了好感了。

白湖以前也曾想过自己未来的丈夫应是能够顶天立地行侠仗义乃是大英雄大豪杰一枚的,速来看不起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书生,可若是书生有一身的好武功,那便不一样一点了。

白湖有些满足的想道,书生既然是开当铺的,那这些年来聚敛起来的钱财必不会少,与她相处的时候出手也大方,不像是那种会斤斤计较的男人,她若是与他在一起,想来也不会吃亏,若真的不行,她就会委屈一下自己替他管理当铺收收钱好了。嗯,不管男人有多乖,财政大权还是掌握在自己手里比较好。

阿嚏——阿嚏——阿嚏!

白湖在这里兀自意淫,却是根本没想到书生自己的意思,没准儿人家根本不想理你呢。书生在店里头不自觉的打了三个大喷嚏,摸摸鼻子,暗道莫不是又有人想自己了?淡淡的自恋了一把,青年脸上露出了猥琐至极的笑容,看着屋里头坐着正在喝茶的那个红衣青年,露出了一大张笑脸:“小桃红过来~让夜好好瞧瞧你~”

青年并不理他,悠闲地喝着自己的茶,茶叶悠悠的浮在水面上,露出淡淡的青色。书生倍觉无趣,看着青年那样儿就气不打一处来,跑过去将青年的茶杯夺下,书生赌气道:“喝茶喝茶你就知道喝茶!每次到我这里都要把我藏了好多年的落叶红拿去喝!我这儿一共就二两,自己都不舍得喝!”

青年被他抢走茶杯并不生气,他喝茶的时候书生每次都要来闹上一闹,已然是习惯了。青年沉吟道:“好了好了,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了,我这次来就是要告诉你,深哥叫你回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