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桎梏(1 / 2)

如果有人说秦国是一个纯粹的落后农业国家,这个说法并不是很恰当。

经过数十年的承平发展,在秦国境内,有数量众多的手工工场、作坊,以及矿山、冶铁炉,也有引入了齐国先进机器的大工厂,以工商业规模和经济活跃度而论的话,是远远超过前明时期,这也使得非农业人口的数量非常庞大。

如,景德镇有八万多工匠,长江上有十五万多纤夫,江浙地区和广东地区的织工皆有十余万人;岭南、夷州也有十多万的轧糖工人;各个大城市里也有无数的手工艺者和从事商业活动的市民阶层;在西南地区的矿工数量,也达百万之多。

“粤省铁炉不下五六十座,佣工者不下数万人……”。

但这些绝大部分都属于手工业者或者纯粹的苦力,没有机器,也没有机械化。

当然,在松江、登莱、广州等地是有一些以机器生产的大工厂,不过,以秦国庞大的体量来看,数量还是显得太少。

五十多年前,明秦换代之际,有朝堂官员目睹齐国商品和器物涌入时,还很不以为然,态度是颇为不屑的,“汉洲之物,无他,皆不过以供玩好。”

当辛酉宫变,太后摄政后,颁布谕旨,开启革化新政,其中指出,“治国之道在于自强,而审时度势,则自强犹以制器为先。”

那个时候,各地开始小规模地从齐国引进各类“器物”,开办工厂,发展现代工业。

由此,机器的引进打开了古老铁屋的天窗,在权力与暴力的角逐中,在自卑与自负的交替中,在失落与疯狂的煎熬下,古老的华夏神州步履蹒跚,逐步踏上一条并不那么心甘情愿的工业之路。

不过,囿于儒家传统,也囿于见识上的局限性,在许多朝廷大员和士绅眼里,只是将“齐学”视为一门补充性的知识,而不是一种认知世界的方法。

曾有大儒言及,“夫不可变者,伦纪也,非法制也;圣道也,非器械也;心术也,非工艺也”。

因为,在历千年文化影响的神州大陆,还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上的反商业主义,极大地阻碍了秦国工商业的大发展。

《国语·晋语》中说,“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这使得历朝历代的民间商业会更多地遵从于官场规则,而不是市场法则。

即使在大秦境内颇有影响力的传统商帮(徽商、晋商、陕甘商帮、棉商、盐商等)和若干财力雄厚的钱庄,以及两广、福建等地腰缠万贯的海外贸易商人,他们与齐国境内的商社和工厂主也不可同日而语。这些商业组织在某种程度上缺乏自身的独立性,其商业活动以权力租售形成的市场垄断为主,更谈不上什么技术发明和创新。

在古老的大地上,儒家的罐子容纳了太多的东西,并且也以其强大的影响力(约束力),桎梏了太多的事物。

与欧洲西方的冒险探索精神以及汉洲大陆齐国逐渐成型的科学竞争精神所截然不同的是,华夏神州的传统更强调质朴与无为,这突出体现在部分儒家经义之中。

诸如,“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又比如,“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所谓“无为”、“不争”、“不尚贤”,这种节制体现了传统时代的东方智慧,其本身无可指责。

正是基于长远考虑,为王朝的稳定和久安着想,对于“挑战自然”的技术革命或多或少地会持警惕和审慎反对态度。

借用孟子的话说,“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如果抛开功利色彩,很难说这种保留和保守不是一种智慧。

“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德成而上,艺成而下”,“日中则仄,月盈则亏”,“盛极必衰,否极泰来”。

前宋横渠先生张载的《西铭》中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什么个意思呢?意即人与人,人与万物都是一体的。

劳什子蒸汽机、大铁牛,不过栽于人的利器而已,小道矣。

传统儒家强调人的内省,要征服的是“心”而非“物”。

纵观历史来看,中国儒家文明崇尚中道与中和,对于人类文明的垂之久远,这种天人合一的精神资源无疑是一种启示。

齐国所宣扬的所谓工业精神,或者工业文明,并不值得夸耀和引进,只不过是他们为谋求征服洪荒、战胜野蛮、行霸道之举所带来的一个“附属品”,是给华夏文明引来的一个“扭曲”现实问题。

在大秦太后摄政那些年,辟松江、登莱两地为“经济革新区”,还列为朝廷直隶府,施以不同于大秦经济和治理方法,引进齐国各类工业生产制造,鼓励工商,大力拓展对外贸易。

然数十年过后,随着太后退出权力中枢,还政于乾元帝,在没有了最高执政者的支持和扶保,上述两地建立的数百上千家私人工场和作坊,也慢慢萎靡和凋零,甚至不少工场沦为官商的附属。

有的工场缺乏资金和管理手段,经营每况愈下;有的则因为朝廷和地方官府的强买强卖,拖欠货款,而难以为继;还有的则被朝廷强行入股,搞成了官商合办,或者改为官督商办。

所谓官督商办,只不过是以官侵商,以官压商的一种手段,使得商人和工厂主无法获得真正的经济独立和自由。

自宋以降,不论是前明,还是短暂统治大陆的清虏,乃至现在的大秦,一直都没有形成一个强大的除了士大夫以外的精英阶层,能够以各种方式将其权力置于国家之上(或参与其中),或者将君权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达成一种彼此支撑,又彼此制约的权力平衡。

大秦的商人阶层没有政治地位,也对政治缺乏足够的影响力,并不构成一种参与社会运转的强大力量。商人为了生存,只能通过行贿和攀附官吏,或者将官员的权力引入进来。

儒家道德,不仅是王朝政权的一种法律约束,也是一种强大的意识形态。

可以说,历朝历代可以崩溃,可以灭亡,也可以被征服,但新的王朝的权力体制不会改变。

为了“弱民”,专制权力自然选择利出一孔的“农本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