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定国军制(1 / 1)

回明 无辜的虫子 2684 字 2022-09-04

朱元璋起家的根本,是以凤阳为中心,辐射苏、皖北部各县的家乡子弟,后来在征战过程中源源不断的接收、吸纳和改造降兵,并在攻占的领地内征发罪犯从军以及民间征兵,使队伍不断扩大,正是在这支力量的拥护下,才建立了大明王朝,将蒙元驱逐回大漠。

大明初期的军事战略上主要以进攻为主,为了部队易于集结和调动,仍然沿袭元朝旧制,采用直线式的的管理模式,即枢密、平章、元帅、总管、万户等军队制式和官号。但是等江山稳固,朱元璋的思想发生了转变,总体战略由主动进攻变为防御,直线式的统领部队的军事建制就不能适应防御守备的需要了,于是能够满足国家防御需要的军队建制:“卫、所”制度便应运而生。

这种主要以防御为目地的卫、所防御体系的形成,连同内地每个行政郡必须建立一个守御卫的规定,至建文三年兵部的统计,大明共建立守御卫三百二十九个,守御千户所六十五个,正规军总兵力达到两百余万。又建立军民指挥使司,下辖地方民团,使军民守御卫所总数达到五百四十七个。

卫所分内卫和外卫,外卫归都司使司管理,主要职责是防御外侵、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平叛、集结征伐,按地域划分都司使司二十三个,所辖卫所三百四十七个,分别隶属于五军都督府,直辖于兵部。

实行的是军户制,即一朝当兵,终生为伍,父去子替,世代沿袭的袭替制度。军人的家庭叫军户,军户的户籍归兵部管理,而民户、匠户、灶户的户籍分别归州县、工部和盐课司管理。在军户中一般情况下一户有三个儿子的,一男从军、一男替补、一男持家;有两儿子的,一男从军、一男持家;有一个儿子的。不从军,该家庭转为民籍,其军户户籍则由其他的符合条件的家庭取代。

以守御为目地的军队建制如果遇到大规模的战事时。则由皇帝亲自点将称“大将军”一名,“副将军”多名,由兵部酌情征调各卫所由指挥使和正千户分别带队集结从征,战后官军各回其卫所。

而这次指定的大将军是耿炳文。副将军则由铁铉、盛庸、李景隆三人担任,为了这四个人的任命,朱允炆真的是煞费苦心了,首先耿炳文的儿子娶了姐姐江都长公主,算是自己人。而且也是另一个时空平定靖难的主帅。朱元璋既然将耿炳文留下,自然是有道理的,这样一来,主帅的人138看书网无疑。

三个副将的人选,首先铁铉代表朝堂之上的新兴势力,李景隆代表朝堂之上的故旧势力,而盛庸则被朱允炆动用各种力量给发掘出来,原来他一直在四川做参将。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小人物。却被凭空提拔出来做了定国军的副将。在朱允炆眼里,盛庸就算是代表军人中间的草根阶级吧。

他们四人在年前接到了一个很奇怪的集结命令,由兵部征调令,命令各卫、所的军卒由指挥使和千户分别带队前来京畿集结后,各卫所的将士还未来到,他们就被召进御书房咨询军事。

皇帝面授机宜。已经提前分好工了,由耿炳文总揽全局。李景隆、盛庸和铁铉三人副之,首先以在龙潭整训的大明军事学院学员为目标。提前分派好任务,大明军事学院组成的满编卫五千六百人,被分成四份,其中六百人为耿炳文的直属,其他的则按照李景隆、铁铉各率两千人,盛庸率领一千人这样分配。

分配是以百户为单位进行抽签,这样做是为了尽量的打散原有的编制,但是分配到位之后,耿炳文只能算是一个卫的指挥使,而其余三人算是千户。朱允炆则是给他他们四人一个月的时间去熟悉自己的下属。也就是在一个月之内,每个人都必须熟悉自己的下属,并对于建立定国军提出自己的意见。

在此,不得不介绍一下大明现有的军队编制情况,军队建制是卫下辖千户所,千户所下辖百户所,百户所下辖总旗,总旗下辖小旗,小旗是最基本的作战单位。通常情况下一卫统辖五个所,兵员五千六百人;卫的统称“指挥使司”,设指挥使一人正三品,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卫镇抚二人从五品,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吏目一人从九品,仓大使、副使各一人,各司其职,逐级负责。一个千户所下辖十个百户所,兵员一千一百二十人;千户所设正千户一人正五品,副千户二人从五品,所镇抚(镇抚是专管军纪的官员,百户缺员时可代百户行使职权)二人从六品,吏目一人。一个百户所下辖两个总旗,兵员一百一十二人;百户所设正六品百户一人,从六品试百户一人。总旗下辖五个小旗,兵员五十六人;小旗管辖十名士兵。

其实大明的这种军队编制已经十分贴近于另一个时空的现代军事编制了,比如说小旗相当于班、总旗相当于排、百户相当于连、千户相当于团,而卫就相当于集团军了。

但是朱允炆总是还觉得缺少点什么,自从上次发“忠”字勋章给大明军事学院的学员,看到所起的作用,似乎有所醒悟,回到京师后,曾经专门召集老将们研究大明现行的军事制度。

才发现,大明在开国之初早有规定,非战功不得受封、不得享受世袭罔替,所以,一般情况下,军官家庭如无特殊变故可世代为官,终生享受恩科优给。士兵家庭只能世代为兵,有因军功或王事获得擢升的也是凤毛麟角。

这一点极大的限制了军事人才的发现,压制了士兵的积极性和进取之心。这种不平等的制度把军户的地位一度压制的很低很低,甚至有很多士兵以身为军户为耻,发生逃兵的现象。

这代表着什么,就是代表着军队严重缺乏着激励制度,朱允炆虽然没有什么管理经验,但旁敲侧击的也了解不少企业管理,对于最基层的人员缺少激励制度,而军官又是旱涝保收、可世代相传的铁饭碗,在短时间内或者是战争期间可能不明显。因为至少士卒们还有盼头,但是到了和平年代,军队就会成为腐败的大染缸。

士兵升迁无望。浑浑噩噩的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军官们没有了后顾之忧,世代为官,终生享受恩科优给。也难怪都是不思进取。以至于消极备战,本来以武立国的大明,到了中后期屡屡被外族欺负。

当然,针对不同的战争,也制定了不少奖惩制度。比如说为防止海上倭寇进犯,特别规定了制定擒获倭寇升赏格:凡各卫指挥获倭船一艘及贼首者,佥事升同知,同知升指挥使,仍赏白金五十两、钞五十锭;千户擒获者升指挥佥事;百户擒获者升千户,其赏给与指挥同。在船军士能生擒及杀获倭寇一人者,赏白金五十两;将校军士在陆地与倭寇交战能生擒或杀获一人者,赏白金二十两、钞二十锭。

光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奖赏一般还是针对军官。而对于普通军士,没有战功,基本上都是靠军饷度日,就算是有了战功,最多也是奖励一些钱财,能够因此而当上军官者是凤毛麟角。

不过为了保持军队的战斗力。朱元璋还是想了一定的办法,最有成效的就是军队大练兵。例如考核弩兵有两个项目:即射程和命中距离。射程,带队军官必须达到一百六十步。士兵必须达到一百二十步,以射十二箭六箭达标为合格;命中距离五十步,以射十二箭六箭命中为合格;其他各军兵种各有规定。为了检查练兵效果,每年必须抽调各卫所兵员的五分之一进京进行御前验试,距离京城较远的各卫所由兵部派员到都司所在地集中监督进行,逐年轮番更替,五年为一个周期。在验试考核过程中,以卫为单位各项指标都达到规定的,军官逐次分别记功,士兵赏六百钱。此后又规定无论军官或士兵都赏赐现钞分三个等级,外加往返路费。达不到规定的,将领自指挥使以下:所统军士有三份至六份不达标的,次第夺俸;七份以上,次第降官直至降到军士为止;明年再验试仍不合格的,士兵发配云南戍边,军官带罪从征,总旗和小旗降为军士。从中可以看出,对军官的降职能大刀阔斧,对士兵的提升却非常吝啬。

这一切都不利于今后大明的对外拓展,当然,朱允炆也不是没有考虑过另一个时空中存在过的雇佣兵制、义务兵制和募兵制、志愿兵制度。但只是想想也就算了,第一他对这些不太熟悉,第二现阶段他还不敢完全的动摇兵制的根本,只好从现役的军人着手了。

首先他用大明军事学院培养了一年多的学生为最基本的发展目标,并不向各个卫所发出征调令,共计征调了近二十万卫所兵前来京畿附近待命。等耿炳文等人熟悉了大明军事学院的学生后,他下诏开始补充兵源,由学院生自己挑选手下。

而对于应兵部的征调令而来的卫所兵将采取抽兵不抽将的原则。根据学院生本身的能力,分别命令其从卫所兵卒中抽取十人到三十人的部属。因为学院生大部分是抽取原来卫所中的试百户和副千户组成,所以试百户抽十人部属为小旗。副千户抽三十人组成为总旗。

在经过详细商议,加上朱允炆的生搬硬套。定国军的基本构成就出来了:一个小旗为十一人,其中旗长一人,三个小旗为为一总旗,设旗长一人。三个总旗加上两个小旗,为一个百户,称之为“连”。设连长一人,副连长二人。

这样的话,一个连的正规编制为一百二十七人,三个总旗为战斗序列,两个小旗中一个小旗负责伙食和医疗,一个小旗则是火器兵,为百户直属小旗。

三个百户组成一纵,设纵队长一人,镇抚三人,其中配备一个火器兵总旗,为纵队长直属。一纵人数正规编制为四百一十九人。

三个纵组成一千户,称之为团,设团长一人,副团长四人,配备一个火器连为直属。一个斥候总旗,团长可以有一个小旗的亲卫作为扈从。一个团的正规编制为一千四百三十三人。

三个团组成一个师,设师长一人。副师长四人,配备一个火器纵,一个斥候连,师长可以有一个总旗的亲卫作为扈从。一个师的正规编制为四千八百八十四人。

以此类推。三个师为一军,三个军为一个集团军,而定国军这次的目标,就是建立两个集团军和一个直属火器师,大约十余万人。

经过试验、磨合、调整。定国军军制,由小旗、总旗、连、纵、团、师、军、集团军构成。团以下组织不再变动,团以上的单位则配备参谋、后勤团队。

其中团不得超过两个总旗。师不得超过两个连,军不的超过两个纵,集团军不得超过两个团等规矩也随之而下。

当这样定下之后,让一些军旅老人给予意见,傅友德、冯胜、耿炳文,甚至是徐辉祖在内。都觉得这样分配比较繁琐。而且平添了许多军官,可能会给财政带来一定的压力,还有会让很多兵卒无所适从,不知道该听谁的好了。

朱允炆听了之后,大笔一会,写了一行字:“一切行动听指挥。”并且马上规定。在军中无论那种等级,只要直系上司在场。只听直系上司的命令,如果直系上司不在场。就听从在场官阶最高之人的命令,如果同级别的官员同时在一个场地要发布命令,必须协商统一意见后才能发布命令等等。

作为另外一个时空的现代人,朱允炆并没有太多的军事理念,只能靠印象加上老将们的提醒来做事情,至于老将们提出的增加财政负担、军官人数太多等等意见,他则装作没有听到,因为他增加许多军官的原因,就是想给军士以更多的发展空间,用来激励军士的上进之心。而财政负担更是不用考虑,在以后的时间内,他会慢慢的总结出一条精兵路线。而走精兵路线肯定要裁撤许多军队,要不,以大明六千万的人口,养活二百多万的军队,即便是有老朱的屯兵制,那也只能是能够让军队吃饱,想要发展,想要配置火器,三十个百姓养一个军人的比例,实在是不可能实现的。

至于怎么激励军士们上进,朱允炆也有规定,他认真的总结了老朱所规定的军队赏罚制度。

大明建国初期四方并不安定,元朝的旧贵族、云南大理的段氏小王朝、元末战乱期间出现的各派军事力量的残余仍然占据山林,各霸一方;尤其倭寇在海上的骚扰不断升级,他们烧杀抢夺,危害百姓,迫使大批居民被迫逃离家园,造成沿海地区的大片田地荒芜,迫使政府经常用兵。

为了鼓励部队勇往直前,奋勇杀敌的精神,军队的赏罚制度则以封官加爵的激励为主。规定把战功分为三等,即奇功、首功、次功。凡是在两军交锋之际,能够勇敢的冲入敌人阵地、斩将夺旗的,冲到敌人的背后、给对手以大量杀伤的,本队已经获胜但友临队伍胜负未决、能够及时救援克敌制胜的,执行特殊任务、出奇制胜的都可定为奇功;

冲锋在前、戳败敌人锐气的,前队交锋被敌人抑制、后队冲锋使敌人败退的,圆满完成侦察任务、擒获敌人密探细作的可定为首功;

其他都为次功。为了抗击倭寇又规定,斩杀来犯倭寇将领一人的官升三级,不愿意授官的一次性赏给大明宝钞一百五十两;斩杀倭寇士兵一人官升一级;斩杀汉奸一人官升半级。与倭寇交锋阵亡的,本人的抚恤按升高一级给付、其儿子按官升一级袭职。凡是在海战中立功的、都按奇功待遇。

现阶段朱允炆也不想改动的太多,只是将奇功、首功和次功这三种功劳提了出来,追加规定道:奇功,则可在战后立即由上司选出增补进阵亡军官的序列,不论出身,不论年龄。

首功,则可在立功一年后,由上司选出增补进军官缺口。而次功积五次为首功,九次为奇功。五年为限,第一个次功五年后清除。其他规定不变。

这些都是在建文二年年底就已经议定的,看着堆积如山的案牍,作为皇帝的朱允炆以为怎么也需要半年的时间才能够组建完毕,未曾想到,只是两个月的时间,耿炳文就上奏言道。两个集团军计九万五千余人,一个直属的火器师五千人已经集结完毕,随时听候皇上的差遣。

这才感觉到在另一个时空所谓的封建社会中,在国家机器的运作下,排除通讯的因素,效率真的是很高,这是他回到大明后第一次参与整肃军队,也是他一手缔造的军队,怎么会不令他感到万分兴奋,所以才在第一时间来到龙潭附近巡视,他想看看他所缔造的这支军队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ps:虫子不算是军事发烧友,所以大大们要拍砖的话就快点,虫子也有改正的时间,否则就像是杨蝶的断臂一样,写的多了,就没有办法改了,不过杨蝶的断臂是有伏笔,而军制可以再修订,希望大大们多多提醒,连着几章会写一些虫子不熟悉的军事,想省略但是发觉省略不了,因为军制和以后的政治体系也有关系,所以请大家多多包涵,多多鼓励,最后撕破嗓子的大叫一声:求月票、为了面子!,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