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到今年,张谭和苏莎,认识一年多,交往也快一年了。
初见苏莎的时候,苏莎只是漂亮的妹子,并未留给张谭多少深刻的印象。漂亮的妹子他自然喜欢,只是没有期待中一见钟情、干柴烈火的感觉。随后渐渐成为朋友,然后因为一首《喜欢你》走到一块。
可能那个时候,张谭都还并未产生多少喜欢,或者只是想要早日告别单身,毕竟……辛苦啊!
苏莎无疑是被张谭深深吸引的。
交往之后,张谭渐渐发觉了,苏莎的性格真的很合自己,这个小妮子性格大喇喇、没有公主病、也不缠人,很爽朗。跟苏莎在一起的感觉,非常的舒服,因为张谭本身就不是掌控欲很强的人,苏莎的外向性格,对他的吸引力很大。
直到某一天,水到渠成一般,张谭把苏莎带回家见父母了。
没有什么突然的心动,没有什么突然的醒悟,就是慢慢的、慢慢的、自然发生了。
看着因为自己一句“被我喜欢就够了”哄得甜蜜蜜的苏莎,张谭觉得有的时候,不一定非要有轰轰烈烈才叫爱情,平凡的恋爱也是一种别样幸福。
“我应该给这个女孩快乐。”
张谭心头一阵清明,感觉自己对人生方向,又有了校订。
曾几何时他希望过简单潇洒的生活,成名之后又追求更高的享受,那是对名和利的追求。前一阵子,在浙大做了一场演讲,让他彻底飘然起来,觉得自己有多了不起,陷入了对名利的纠缠。
忙忙这个,忙忙那个,什么都想插一脚,恨不得把自己当超人使唤。
但搂着苏莎的时候,问问自己的内心。
真的喜欢这种被名利包围的生活?
这当然是否定的。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张谭觉得自己有更高的追求,那无非是事业膨胀太快,造成的心态上的浮躁。他内心里,依然是向往着那种,吃喝玩乐潇洒不羁的生活,一如当初知道自己重生后,设想的那样。
潇潇洒洒活这么一辈子。
做一个幸福的人,读书、创作,快乐生活。
“人啊,苦不知足,既平陇,复望蜀,每一发兵,头鬓为白。每纠缠一件俗务,浪费的是多少青春年华。”
孟子每日三省自身。
张谭很少去反省自己做的事,总是偶尔撞见了,便擦拭擦拭心头积落的灰尘。
明心见性,在这一刻。
若是按照玄幻的发展,这一刻起码能提升心境两个级别,从XX后期跳过XX后期小成,直接进入XX后期大成,逼近XX后期大圆满。
……
拒绝了《中国时报》浮世绘版的“谭张茶馆”专栏邀请。
张谭给自己精简了工作范围,微.博公司交给专业人士管理,他只要专心上课和写作,其它都不去操心了。
有点时间就陪着苏莎享受恋爱的浪漫氛围。
时间一晃就到了11月13日,秋老虎还在肆虐,因而天气一点也不凉爽。不过张谭喜欢夏天的尾巴,只要穿着一件单褂就行,十分方便。
这天是星期天,学校没课,可以偷懒睡个懒觉。
不过大清早,张谭却悄悄爬下床,没有吵醒苏莎。然后摸进厕所,洗脸刷牙,换上雪白的衬衫,打扮的帅气一新。然后从屋子里拿出来一个方块盒子揣进口袋,再将吉他拿起来。回到主卧室。
苏莎还在睡懒觉,侧卧着埋在枕头间,有些乱乱的头发遮掩下,是宛如婴儿般恬然的表情。
坐在阳台边的椅子上,张谭随意的轻轻拨弄吉他。
还没有发出声音呢,苏莎就已经醒来了,睡眼朦胧的看到了张谭:“啊,你已经起来了吗?几点了?”
“八点半。”张谭走到床头,坐了下来。
苏莎揉了揉头发:“大早晨你拿着吉他做什么?”
“唱首歌给你听,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