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相濡以沫还是忘于江湖?(1 / 1)

不光方杰傻眼了,在场其他人也都傻眼了,“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这句名言,几乎人人都知道,但很少有人知道是出自《庄子》,大多数人在潜移默化中深深受到国学影响的同时,却又不知道自己使用的是国学,在引以为傲引用这些名言名句的同时,又反过来对其不屑一顾,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说实话,别说其他人,就连出题的忘情也不知道这句话出自哪里,这话当初是孤独行云对她说过的,她只是觉得很有道理,但并没有去细想更深层次的含义,如今见方杰说出了这句话的出处,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道:“这句话真的出自《庄子》?几千年前就有了这句话?原话到底是什么意

忘情问这话的时候,似乎知道答案的裘新正微笑着点头,赞许地看着方杰,而此时的方杰,也来不及后悔了,既然已经给出了答案,而且是忘情提出的问题,他自然要回应了:“的确是出自《庄子》里的。意思也很简单:泉水干涸后,两条鱼未及时离开,终受困于陆地的小洼,为了生存,只能相互把自己嘴里的泡沫喂到对方嘴里相互湿润以求生存。”

说到这里,方杰微微一叹,若有所思地看向忘情:“这样的情景也许令人感动,但是,这样的生存环境并不是正常的,甚至是无奈的。对于鱼儿而言,最理想的情况是,海水终于漫上来,两条鱼也终于要回到属于它们自己的天地,最后。他们,相忘于江湖。在自己最适宜的地方,快乐地生活,忘记对方,也忘记那段相濡以沫的生活。”

听了这段解释,忘情整个身子晃了晃,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无比。低吟道:“能够忘记的鱼。或许是最快乐的。而如果有其中一条鱼不能忘记呢?”

“能够忘记,能够放弃,也是一种幸福。”方杰目光逼视着忘情,一字一顿地道:“相濡以沫,或许令人感动,而相忘于江湖,则是一种境界,或许更需要坦荡、淡泊的心境。海水总是要漫上来的。两条鱼也终于要回到属于它们自己的天地,它们最终还是会相忘于江湖。而当它们忘记了对方,忘记了自己。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知地时候,它们也就完全回归到了自然而然、自由自在地境界。这种境界也是最符合它们真性、它们最为适宜的境界。这就是庄子的大道自然境界。”

显然,这场对话已经不单单是解释了。而更像是两人在执念和放弃两者之间抉择,方杰想劝忘情放弃那段刻骨铭心的爱。回归自然,而忘情却不愿放弃。想寻求一个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可最终。方杰给出的答案是残酷的,当然,方杰也是有点私心的,毕竟他潜意识里对那个人还是很不爽,很妒忌,自尊心作祟地情况下,这番话算是挑明了要挖墙角。

在场众人听了这两人的对话后,越来越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又一头雾水不知道这两人在打什么哑谜,一场文斗引发出这种莫名其妙的探讨,是谁也没料到地,当然,了解一些内幕的裘新多少有点明白忘情和方杰两人的想法,只不过他早已过了风华年龄,对这种事情并不太感冒,也就有意无意地无视了。

至于掌上明珠,完全是懵懵懂懂的样子,根本没听明白这话里地意思,不由得问道:“你们两个在说什么啊?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

神色黯然的忘情直接无视了掌上明珠地发言,忽然又问道:“那你是不是已经到了这种境界?或者说,你以前就有过这样的经历,而你做到了

方杰没想到忘情会突然问出这样地问题。这次轮到他脸色大变。身子晃了晃。差点没站稳。好容易稳住身形。眼神闪烁了半天才苦笑着。说了一段把所有人都绕糊涂了地话:“可说我做到了。也可以说没做到。现实中。我做到了。但那是被逼无奈。这游戏里……我不想那么做。或者说。我就是不想处在那个境界下才进游戏地。所以。我现在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达到了大道自然地境界。也许。正是因为每个人都是有**地。我才在游戏中寻找自己地一片乐土。以满足我地**……”

这段话说完。隐隐有些疼苦之色地方杰神情一松。似乎得到了某种解脱。可其他人地眼神完全变了。像是看神经病似地瞪着他。就连神经质地忘情。都没搞清楚方杰这番话里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地是。方杰地现实背景一定有一段很精彩地故事。不过看他目前这样子。显然是不打算坦白从宽了。

“喂!你们两个人眼里还有没有本小姐啊!”

掌上明珠那不满地叫嚣声。适时打破了场中地沉闷气氛。方杰回头一瞧。不由得笑道:“你现在已经是我地丫鬟了。没我地允许。你不许说话!”

掌上明珠面色一寒。正待顶嘴。却被裘新一眼瞪了回去。她这才意识到老爹是在给自己挑得意郎君。心下转念一想。既然已经输掉了赌约。连文斗都输了。自己也再没任何理由反悔了。一个月以内都得听方杰地。

虽然掌上明珠表面上很是不服气。但心中早已对方杰钦佩不已了。暗想自己武地打不过方杰。文地在方杰面前简直是小学生。说起来。其实这个方杰也不错嘛。很优秀。文武双全。就是长地不帅。有点遗憾。不过男人帅不帅也没多大关系。有本事就行。是个不错地得意郎君哦!

想到这里,掌上明珠感到脸上有些发烫,整个人也显得有些纠结,现在别说跟方杰顶嘴,就连看对方一眼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另外一边的方杰自然不知道对方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见事情已经结束了,也就不想再耽误时间,对裘新抱了抱拳道:“今日多谢裘老哥盛情款待,所谓来日方长,在下就此别过!”

“好说好说!”裘新也基本上对方杰有了一个全方位的了解了,笑着回礼道:“以方少的本事。从南面突破武当派地封锁。到达荆州城应该不是什么难事,老夫就不远送了……至于小女之事,还往方少路上能多担待一些……”

“呃?”方杰不由得一愣,连忙回绝道:“刚才只是我们晚辈闹着玩呢,裘老哥可千万别当真,我看这事就到此为此吧……”

不等方杰把话说完,裘新大手一挥,笑道:“哎!这件事可不能就这么算了。要不然我的老脸还往哪搁啊?其实我也是有点私心的,我那闺女平常谁都不服,今天总算找了个能压制她的人。老夫想恳请方少无论如何得帮忙管教管教我家这个顽劣女,若是方少还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嘛,老夫决不让你为难便是!”

“我靠。整天屁股后面跟着一个这样的女人,这日子还怎么过啊?”方杰不由得翻了个白眼。可人家毕竟是长辈,倚老卖老的面子不能不给。

正犹豫间。掌上明珠已经凑到了方杰跟前,鼓足勇气道:“愿赌服输!你不让我跟着。是不是想耍赖啊?哦!我知道了,你是想陷我于言而无信是不是?我不管,我输了就是输了,这个月我跟定你了,就是你的丫鬟,你不许反悔!”

“那你什么都听我地?”方杰满脸笑意地瞟了对方一眼,见对方小鸡啄米似地连连点头,不由得笑道:“好啊,那你现在把衣服脱了。”

听了这话,裘新地脸色一下子变得古怪至极,正要劝阻,却见掌上明珠红了红脸,羞涩地低下了脑袋,手指扯着裙角小声道:“要脱,也是脱给你一个人看啊……”

“我晕!”本来占据主动的方杰一下子开始闷骚起来,哭笑不得地道:“罢了罢了,跟着就跟着吧,不过我事先申明,你若是不听我的话,随时滚蛋!”

掌上明珠一改先前的暖昧,大大咧咧地一挺胸,得意地道:“那――是自然!”

“你真让她跟这我们?”见方杰答应了下来,忘情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传音入密道:“此女性格有点……恐怕会惹出不少麻烦吧?你是不是看上她了?”

“还不至于吧?”方杰摇头地一笑,传音入密道:“其实人的性格是一体两面的,优点亦是缺点,缺点亦是有点。有句话叫作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也可以反过来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这丫头性格虽然刁蛮任性了一点,但却比绝大多数人要单纯得多,没什么坏心眼,而且一旦被降服,反而更听话!”

“比我还听话么?”虽说忘情跟方杰之间的关系还没到那一步,但女人的妒忌心是与生俱来地,见方杰居然把掌上明珠说的这么好,忘情多少有些不满。

方杰似乎看出的忘情地那点心思,笑道:“和你一样听话,只不过,你那是装出来的,有意谦让,属于理解万岁的那种,但她不一样,她是盲目的听话,大道理她不懂,细节她也不会留心,但她会绝对地服从。”

“这就是你一直忍着她的原因?”问了一句废话后,忘情又不由得问道:“你就这么了解人性?真想知道你现实中到底是干什么地……”显然,在好奇心驱使下,忘情想套点话出来。

“神棍呗!”方杰露出一丝回忆之色后,半真半假地回了一句,不等忘情继续追问,便已经翻身上马,见方杰似乎不想多说,忘情只好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