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沈莞坚持让他回去上学,徐利昂知道是为了他好。
他不是不懂事的孩子。
相反,他过分的懂事,都到了让人为他感到心疼的地步。
人都说,从小在苦难中长大的孩子,常常容易共情与他人。
甚至不惜为了别人,牺牲自己的幸福。
他坚强到满身是刺的外表下,暗藏了一颗,柔软、谦卑的心脏。
沈莞望着他,久久没有说话。
徐立昂站了起来,给她深深鞠了一躬。
“姐姐,谢谢你。我听你的话,回去读书,以后也会好好听我妈说话,感谢你愿意收留我。”
沈莞站了起来,用手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胳膊。
“听话就是好孩子。”她说道。
希利昂就这样留了下来,从小就在家里干活的他,手脚特别勤快,也特别有眼力劲儿。
基本上店里的活不用沈莞吩咐,他就会自己干。
端盘子、刷碗、烧火,给客人点菜。
一天下来干的活,并不比王嫂一少。
而今天店里的工作,比昨天还要忙碌,店里的特色和沈莞的招牌手艺,似乎已经在附近传开了。
来过的客人会回头再来。
没来过的,听到熟人宣传,也会过来一探究竟。
沈莞光是中午就接待了30多桌,其中单人占十几个,三四个人的有5桌,大桌七八个人接待了三轮。
还有零零散散的二人组,从中午到晚上,厨房几乎没有停火。
徐立昂在这样的环境下,整个人显得干劲十足,洋溢着少年人该有的,蓬勃的青春气息。
沈莞也在变相影响着他,给他的人生上了很重要的一课。
因为沈莞在这一天教会了他。
幸福的生活是可以用双手来争取的,只要你肯付出,肯努力,那么,你从起点就超越了很多人。
即便徐利昂照着同龄人落后了很多,靠着这份勤能补拙的干劲儿,他终究会赶上、并超越他们。
晚上,又到了算账的时间。
沈莞煮了一大锅面条,里面加了肉丝和青菜,这样的伙食在当今时代,绝对算得上挺好的。
王嫂子在饭桌上没吃多少,见还有剩下的,跟沈莞说想要包回去给孩子吃。
沈莞一看就知道她没吃饱,又炒了一碗鸡蛋米饭,给她打包带回去。
王嫂子感动的眼睛里放着光。
她告诉沈莞“我这辈子,除了我亲妈之外,还是第一回有人给我做饭吃呢。”
“这都不是什么事儿,往后你们俩给我帮忙,我天天都管饭。”深婉笑着允诺。
徐利昂吃完了饭,就回去他小叔那儿了。
沈莞骑着三轮拉上王嫂子,大狼狗在前头跑的欢实。
天上洋洋洒洒的下起了鹅毛大雪,即便寒冬的味道浓郁,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脸上都始终保持笑容。
沈莞今天的进账比昨天又多了十几块,算一算最近的收入,已经超过了300块。
不过距离她回本还需要一段时间,买房子,就更需要一段艰苦的奋斗。
沈莞在身体疲乏的生活中,还真的没有感受到辛苦。
她不觉得那些干不完的活儿,是浪费生命的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