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许知安不懂法,他就以最朴素的道理想这件事。
胖黑圆八个人枉顾人命,逼他在借条上签字,如果这样做,都没事的话,这个社会早乱套了。
人心得恶到什么地步啊?
这不对啊,根本不符合人们对公平正义最基本的向往之情。
怎么着,都不该由着他们这些人胡来。
果然,律师告诉他,这些人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性质恶劣。
律师说,这八个人向苏建国、许伟要钱,就算言语和行为上有过激之处,也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苏建国许伟本来就欠这些人的钱,他们要的是自己的钱,没有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但许知安不欠这些人的钱。
他们采用威胁手段,以他亲属的生命安全进行威胁,致使他产生恐惧心理,从而违背自己真实意思,在借条上作为担保人签字。
这些人的目的就是以合法的形式,强迫许知安为这笔债务担责。
主观上已具备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这种事这些人并不是第一次做。
之前做过,一点事都没有。
倒不是没受害人报过警,报警的人不在少数。
只是报警之后,再没下文。
公安机关也介入调查了,根本收集不到他们敲诈勒索的有效证据。
报警人说有这个证人那个证人可以作证,也没用。
看热闹的人中有知道胖黑圆来头的,知道这些人不是善茬,更不想给自己惹事,根本不愿作证。
就算公安机关找上门,也都一问三不知。
不认识这些人的陌生人,也能看出个一二,躲都来不及,哪可能会作证?
这种案子,关键证据就是证人证言。
证人不说话,公安机关也拿这些人没办法。
人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态度,进一步助长了这些人嚣张的气焰。
所以,他们才敢肆无忌惮跑到工地,公然拿人命威胁许知安。
明锐给许知安找的律师是卫城资深的刑辩律师,自是知道这其中的要害。
了解案情后,他并不着急报警,而是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律师是带了公证员一起去的工地,对收集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甚至现场,都作了公证。
两个公证员全程公证录音录像,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来这些活是公安机关来做的,但从公安机关报警,到立案,再到办案人员介入侦查,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时间越长,变数越大,很多关键证据会灭失。
比如监控,比如证人随时会反口,再比如不懂法的人,不知轻重破坏现场。
观云墓地的监控容量有限,设置的是72小时循环覆盖。
好险,再晚一点,这几天的监控内容就被新的监控内容覆盖掉。
当然,彩钢房里没监控,要是有监控,这些人不会那么傻留下把柄的。
但工地入口,要紧之处有监控。
还好收集及时。
监控内容有这些人出入工地的视频,至少通过监控能直接确认他们的身份和在场的事实。
这可以为公安机关节省很多排查时间。
大家送苏建国去医院的情形也录了一些,和当日他在医院就诊抢救记录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能证明当时存在许知安亲属生命存在危的情况。
证据一固定,后面的事就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