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皇帝的花园(1 / 1)

对绝大多数人类来说,四十岁已经开始度过壮年,步向人生的下一个阶段了。

衰老是自然规律,他们从少年蹉跎到中年,将人生最美的阶段留给了这所学校。

她没法哺育自己的孩子,却将别人的孩子尽心尽力地抚养长大,为的是什么?

做一个圣人很困难,她没法做到完美,所以她辞职不干了。

她只是回来履行一个成年人的责任,将自己的生存经验交给未成年的孩子们,尤其是拉文德布朗,她要学会隐藏。

波莫娜刚才收到了一封非常炙热的情书,西弗勒斯将他的录取通知书给她了。

没有这封信他就学不到呼神护卫,也没什么守护神,更不会有什么魔药教授和斯莱特林院长了。

他送了她这么一份重礼,那她就要认真对待明天他的生日,就跟他的名字一样,认真,他的初次社交是卢修斯马尔福带着的,这次他们参加麻瓜的社交就要更隆重,至少不能和婚礼一样马虎了。

现在他们是斯普劳特夫人和斯普劳特先生,贾斯丁还是差了一点,他要是能用普林斯夫人和先生就更好了。

当老国王死了,王子就会即位成为新的国王,老邓布利多是传位给的混血王子,他可以进入校长室,这是魔法部高级官员乌姆里奇办不到的。

魔法部的任命没有用,那么那座城堡就不是魔法部的财产。

冈特家以前并不是英国本土贵族,18世纪90年代,法国大革命爆发,从1793年9月5日到1794年7月28日,这段时间被称为恐怖统治时期,大批革命党人处决法国贵族,这些人里就有不少是巫师。

文森特德泰福勒皮克公爵就是要被处决的贵族之一,他在断头台上给自己的脖子施展了一个隐形咒才躲过被处决的命运。

逃命的时候当然顾不了那么多,18世纪末的时候冈特家逃到英国时还算富有,越往后越困难,他们习惯了法式奢华的生活,又没有产业收入,到马沃罗·冈特的时候就没钱了。

19世纪菲利亚斯布莱克担当校长期间是最合适将霍格沃兹城堡纳入布莱克家囊中的最好时机,但他显然没有那么干,也就是说西里斯成为费尔奇主人只会是因为其他原因。

西弗勒斯受海斯帕斯塔基的影响很深,她曾专门研究月相对魔药制作的影响。每到月圆之夜不仅狼人会变身,魔法植物也会有区别,尤其是对精神类药物更是如此。波莫娜对此进行了调查,中国的历法是按照月相来的,每年的八月十五日钱塘江一带会产生潮汐现象。

月亮作为距离地球最近的一颗星星对地球存在明显影响,别的魔药大师都不怎么在意月相对魔药的影响,而西弗勒斯则将它考虑在其中,尤其是吐真剂这种精神类魔药。

它的主要成分是东莨菪,这是一种亚洲出产的草药,1920年罗伯特·豪斯注意到,注射麻醉剂东莨菪碱后,患者进入一种特殊的镇静状态,竟然会在无意识状态下准确地回答问题。由此豪斯大胆猜测东莨菪碱或其他麻醉剂也许可以让人如实回答问题,或许可借此审问犯人,他将具有这类效果的药物称为“吐真剂”。

尼法朵拉唐克斯出生在1973年,那是刚才波莫娜在墓碑上发现的,易容马格斯这个本领可不是布莱克家的力量,她的父亲泰德·唐克斯是个麻瓜出身的巫师。

费尔奇当然不是那种一看就很忠诚的仆人,但他要是和费格太太因为参与到某个计划而被邓布利多保护起来的话,那么就合理多了。

三滴吐真剂,什么秘密都可以无所遁形,对付有大脑封闭术的巫师用黑藤水就可以毁掉一个人,九节藤这种植物原产自南美,那只老蝙蝠又要通过乔治进口什么违禁的东西了?

那个刚才和她共享了肮脏白日梦的男人暂时打开了他的思维迷宫,她瞧见了一些他今天早上的行动,那些被关押在阿兹卡班的囚犯没有摄魂怪看着就像在度假,他又要用黑巫师那一套来对付那些该判死刑却因为“人道”而作罢的犯人。

他这么做会得罪很多人的。

波莫娜很无奈得想,美国魔法会执行死刑也是用的魔药,纽特的妻子蒂娜就差点掉进死亡药池,那也是一种精神类魔药,她不想他惹太多仇人。

拿破仑巴拿马曾经是法兰西皇帝,最后还不是落的晚景凄凉,金斯莱做一个软弱的好人,坏人都由西弗勒斯来当,他这是自寻死路。

中国唐朝也有类似的情况,武则天的丈夫李治看起来好像是个很软弱无能的皇帝,实际上他却开辟了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疆土。中国已经没有贵族了,以前的古老贵族,也就是中国学者口中的“门阀”被武则天给灭得差不多了,李治装成一个软弱无能的皇帝躲在她的背后,仇恨都集中到了武则天一个女人的身上。

赫夫帕夫的处事方法和东方的“中庸”很类似,都是不出风头,波莫娜西弗勒斯别又和学校里面的时候一样犯傻,总干费力不讨好的事。

狼人卢平不希望自己是狼人的身份被认出来,所以纵容孩子们不交两卷羊皮纸的作业,只有赫敏一个人交了,结果她认出来了卢平是狼人,其他人将学习的时间用来热衷魁地奇和闲聊,优等生和差生的差距就是这么出来的。

被狼人咬了的后果,如果不是月圆之夜咬的不会变成完全的狼人,但狼人的种类不只是一种而已,湿地狼人还能用黑魔法,如果不知道对付它们的办法自己遇到狼人被咬了,轻则丢命,重则变成一样的狼人,死了还能痛快点,那种每个月一次的痛苦可比女人的生理周期痛苦百倍,变形一次在不吃人肉的前提下要修养好几天,卢平和西弗勒斯同岁,白头发都开始长了,那可不是一句“我可以理解”就真的能理解的。

那种喜欢咬人,尤其是咬小孩的狼人必须消灭,如果金斯莱无法接受绞刑和斩首,那就用药物,狼毒乌头会有大量需求,它会让人跳动的心慢慢停止,就和做了一个甜美的梦一样,在甜蜜的梦中长眠。

她的梦想是拥有一个开满了鲜花的温室,可是她的白日梦里却是一片如跳动的蓝色火焰般的狼毒乌头花海,那种蓝色的花美的魅惑,也让人畏惧,有一种让人窒息的美感。

如果说莉莉是纯洁的百合,那么波莫娜对他来说就是掺了毒的蜂蜜酒,有毒却喝着可口,这种慢性毒药迟早会要了他的命,他居然想出和媚娃思维共享了。

“你是个笨蛋,西弗勒斯。”她将那封信小心翼翼地放进了一个装了黑色天鹅绒的木盒子里,然后放进了绒布包里。

在喝过复方汤剂,重新变成矮胖的样子后,她走进了壁炉,大喊了一声霍格莫德后她来到了三把扫帚酒吧。

当她走出壁炉的时候一股臭味从临近的一个客人身上传了过来。

他就像是挤进了不合身的衣服里一样浑身不自在,脸色苍白无力,上身的外套很新,鞋子却很脏很旧,就像是从森林里走了一圈。

“看什么?”那个深栗色头发的男人以桀骜不驯的眼神看着她,他的眼睛没有像拉文德一样变成绿色,可是看起来非常凶狠,就像披着人皮的狼。

她看着酒吧里毫无察觉的学生,不知该如何是好。

远远的,在门口站着一个带着难看圆形帽子的男人,他朝她竖起手指,放在唇边,做了个禁声的样子,看着他波莫娜想起了弗兰克隆巴顿,一个聪明机智的傲罗。

“院长!”波莫娜正在发呆,一个金发青年张开双臂拥抱了她。

“厄尼?”波莫娜惊呆了“你这么在这儿?”

“我听汉娜说有好玩的事就过来了。”他就像毫无所觉一样挽着她的手走出了三把扫帚酒吧“咱们好几年没聚了,这次一定要好好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