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Love&War(1 / 1)

沼泽地就是有水的泥泞的地,要除掉便携沼泽很简单,将沼泽里的水用掏干咒掏干就可以了,沼泽将变成普通的土,然后就可以处理了,当然不会有人告诉乌姆里奇,韦斯莱布置的便携沼泽经过赫夫帕夫们的改造成了一个约会圣地,里面盛开着鲜艳的花朵。

如果珀西那时在霍格沃兹,他身为格兰芬多的级长会和罗恩一样加入da还是和德拉科马尔福一样成为乌姆里奇的马屁精呢?

不过让波莫娜更想不到的是他居然也会谈恋爱,而且还是和拉文克劳的女级长。众所周知拉文克劳的女生是最讨厌格兰芬多自大的男生了,而且他们还在学校里到处秘密幽会,实在看不出珀西居然有这样的一面。

波莫娜坐在树叉上,看着莫萨格在沼泽里扑腾,她被水生植物给缠住了腿,这下可彻底跑不了了,哈利要对付她简单多了。

得了吧,凤凰福克斯把蛇怪的眼睛啄瞎了,她这不算是作弊!

救世主先生的一举一动都被很多人注意,尤其是他和女孩子的互动,新生金妮韦斯莱被罗恩妈妈的咆哮信点名了,想不注意到她都难。

她每次看到珀西都怪怪的,好像很怕他似的,一开始谁都没有在意,毕竟有个威严的兄长,妹妹会害怕是很正常的,可是后来她失踪了,她在失踪前还对哈利欲言又止,刚才三人组吵架的消息被波莫娜偷听到了,一个强烈的直觉告诉她,汤姆里德尔杀害的第一个被制作成魂器的牺牲品就是格兰芬多学院的男级长。

1944年正是二战进行到最激烈的时期,那时候失踪一两人是很正常的事情,再加上邓布利多要对付格林德沃,霍格沃兹就是男学生会长的天下了。

处理这种古老的黑魔法汤姆一定很心虚,他不确定会产生什么样的问题,于是看到格兰芬多的级长就特别心虚了。

他要是找个女朋友的话说不定就不用走上那条不归路了,海格自己的问题都没解决,却忙着张罗别人的问题,他给阿拉戈克撮合了个女伴莫萨格,甚至打算给格洛普也找一个女朋友,只是后来马人费伦泽预言那不会有好结果才作罢。

有的时候波莫娜不禁想揪着海格的衣领问问他:女朋友到底是干什么用的?

马克西姆夫人那么容易被推到了海格还是单身,他这个当哥哥的怎么给弟弟做表率?

阿特丽克斯·布洛克萨姆女士将一大批各种各样的老故事拿过来,根据自己的想法加以改写。她自己声称她的理想是“用健康、快乐的念头充斥我们的小天使纯洁的大脑,让他们甜蜜的睡眠不受噩梦的侵扰,保护鲜花的纯洁无暇。”

海格的大脑应该和她希望的一样纯洁无暇了,问题是小孩子已经不是她希望的那样纯洁无暇的了,一代又一代的巫师家庭的孩子们在读完了布洛克萨姆女士的故事得到的反应都是一样的:不可遏制的干呕,接着是要求赶紧把书从他们身边拿走,立刻化为纸浆,她写的书就是垃圾,小孩子都不屑去看。

到一定年龄之后,男生爱看的书是战争题材,女生爱看的书是爱情题材,男生看女生的书只觉得肉麻,女生看男生的书却看得进去。

如果换成魁地奇比赛,只有男生才研究战术和阵型,女生只在乎最后谁赢了,越位是什么?他明明进球了为什么不能算?

向女生解释越位就和跟她们解释天体运动规律一样困难,她们只是支持自己喜欢的人,绝大多数的雌性都不好战,热血沸腾一阵后很快就恢复正常状态,不会跟男生一样计较输了比赛怎么赢回来。

同年龄的女孩绝大多数情况下比男孩子早熟,西弗勒斯跟着食死徒鬼混的时候莉莉已经在想成家和怎么留在巫师界的问题了,男孩子要经历挫折后才会长大,马尔福少爷以前也很嚣张,当他的爸爸还是校董的时候他就宛如是城堡主人,五年级时家里发生巨变,到了六年级他就变得沉默寡言、和他教父一样阴沉了。

女生看男生的书是看他们怎么处理挫折和困难,如果没有跌宕起伏的剧情,就会寡淡无味,贴上无聊的标签后丢到一边去。

罗恩的故事就很平淡,没有悲惨的身世,也没有传奇的故事,他就是个很普通的人,要从他的身上发现优点很困难,相比之下哈利就简单明了地多了。

罗恩是活在哈利光环下的人,也是被哈利名声所累的人,赫敏那么优秀为什么不选哈利波特?这么问的人多了他就变得不自信,再加上维克多,平凡的罗恩想出彩更难了。

别人眼里好的不一定是适合自己的,那种完全不在乎别人看法的人很少见,潘西和德拉科在一起七年,也因为攸攸之口而分手了。

魔法部之战非常出名,他的父亲卢修斯成了小丑一样承托凤凰社成员的角色,被人大庭广众之下羞辱的感觉很难受,更何况它被编成了戏剧,以后要是成了和老鼠守护神一样的名作那就要和拉希蒂安一样遗臭万年了。

不会有人想在历史上留下大反派名声的,绝大多数人都想当英雄,至少要留下好名声,但那些留在纸张上的人物曾经也是活人,也有过爱恨情仇,史学家写的历史书就像是一张张面具,那是他们希望别人看到的,真正的历史人物也许不那么伟岸,也不那么猥琐,即使是出卖了耶稣的犹大也有后悔的时候。

只是耶稣没有原谅犹大,因为他知道犹大没有真正地悔改,犹大的认罪只是由于犯罪者惧怕心理的谴责和看到将来的审判,才逼出来的肤浅的认罪。

犹大知道自己的恳求无用,就冲出审判厅,喊着说:“太晚了!太晚了!”他不忍活着看耶稣被钉十字架,便在绝望中于耶路撒冷城郊自缢身亡了。

西弗勒斯那天宣称要睡在格兰芬多的休息室前有几分是真的呢?他是真的希望获得莉莉的原谅,还是只是演了一场戏给全校人看。

他是个出色的演员、骗子,只有魔法不会演戏,老傻瓜信以为真,在那本诗翁彼豆故事集的注释里,他曾经写到:不管是巫师还是麻瓜,内心都充满对权力的渴望。有多少人能够拒绝“命运杖”呢?又有哪一个痛失所爱的人能抵抗复活石的诱惑呢?就连我,阿不思·邓布利多,也会发现隐形衣最容易拒绝。这只能表明,我这样聪明的人,其实也像别人一样,是一个大傻瓜。

老魔杖的拥有者几乎都是男性,女巫从未有过。

大多数巫师喜欢使用一根“选择”他们的魔杖,而不是任何二手魔杖,因为二手魔杖很可能已经从前任主人那里学到一些习惯,跟新主人的魔法风格不协调。主人死后,魔杖一般伴随主人安葬或焚烧,这种做法也能阻止一根魔杖从太多主人那里学到东西。

魔杖不是木棍,它是有生命和记忆能力的,伊索特塞耶的魔杖是蛇木的,它能听懂蛇佬腔,当葛雷姆冈特杀到美国来的时候她能用蛇佬腔让伊索特塞耶的魔杖沉睡,那时候它和一根木棍没有任何区别。

阿不思认为复活石复活的不是真正的人,而是阴尸,在那个岩洞里有一池子的阴尸。

如果西弗勒斯和莉莉变成那个样子,那就真的太悲哀了。

“我只是不能放你走。”波莫娜喃喃低语说“这就是人类?”

“没错,亲爱的,这就是人。”那个化为黑烟的食死徒站在她旁边说道“当我在天上飞的时候,我能感觉到没有什么东西能伤害到我,可惜我不能一直在半空中,我总要落到地上来……”

“就像堕天使。”波莫娜神智不清得说道。

“只有你才觉得我像天使。”西弗勒斯无奈地说“你真的是个怪人,学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