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歌看到众人这么说,顿时开口让众人淡定,还大言不惭的说着冠军那不是信手拈来什么的话。
就在他胡吹海吹的时候,鬼魅跟月关带着一队武魂殿士兵已经来到了史莱克驻地的门口。
而光歌也是突然眉头一皱道
不好,找事的来了。
众人一脸疑惑,正要开口呢,那些士兵已经冲进他们开会的地方,为首之人正是月关,他用让人浑身发麻的声音对着光歌道
小子~跟我们走一趟吧。
众人一脸戒备的,弗兰德更是喊道
你们这是想干什么,武魂殿已经可以这么肆无忌惮了吗?凭什么直接抓人。
月关笑了笑道
我们可不是随便抓人的哦,我们今日接到举报,这个小子就是四城大盗“爷孙组合”中的老爷子,他目前在武魂城,连续偷窃十家商铺的钱财,我们这是人证物证确凿,这才过来的哦。
众人看向光歌,那意思是他说的是真的吗?
光歌一阵无语道
月关老爷子,您这就不对了吧,你这要抓我,也要人赃并获吧,你这上来就说人证物证齐全,那就拿出来让我看看,要是真有此事,我跟你们走也无妨。
月关一听,顿时开心的笑了,声音仍然让众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一挥手,顿时后面出现十个人。
这十个人都穿着华丽的服装,一看就像是大型店铺的老板,一进来就一边哭一边指认光歌是偷窃的大盗。
众人一下子就明白了,这肯定的他们找来的托,这就是故意陷害。
而光歌笑呵呵的道
月关老爷子,您这是给了这几个货多少钱啊,还是威胁他们家人了,一个个演的这么逼真,进来前是不是一人一瓶眼药水啊?
月关哼道
小子,别废话,证据你已经看了,那就跟我们走吧?
光歌摆了摆手道
别急啊,这才是人证,那物证呢?
这次是鬼魅一摆手,顿时出现两个士兵大声汇报道
报告鬼斗罗大人,我们在房间内发现大量金币,以及商会的令牌,请您跟我一起去看看。
众人疑惑的都走了过去,那个房间竟然是大师的房间,里面堆了很多的金币以及几块商会的令牌。
光歌再次笑道
这个房间好像不是我的吧,再说了,就算是我偷的,那我也要装在魂导器中吧,干什么要放到大师的房间中呢?
他这么一说,众人也跟着附议,而月关再次笑道
说到魂导器,我好像也丢了一枚戒指,我看你手中的那枚就很像,那个戒指上有我的标志,敢不敢拿出来让我看看啊。
光歌再次无语道
月关老爷子,这可是你送给我的啊,你这么说是不是太无耻了啊。
月关可不管这些,直接义正严辞的道
我送给你的?哈哈~真是笑话,我堂堂封号斗罗,怎么会跟你这小偷认识,而且还要送一枚这么珍贵的魂导器,你觉得这个理由会有人相信吗?
光歌直接不说话了,他是明白了对方是什么意思了,为了不让他明天上场,故意演的这么一出,再有就是这里这么多人,他要是反抗了,其他人怎么办,就算他可以救走几个,那剩下的人怎么办。
于是他叹了一口气道
行吧,我跟你们走,但请你们不要伤害我的学弟学妹们。
月关看到他服软的样子后,再次哈哈大笑起来道
哈哈哈~那是当然喽,我们只是来抓四城大盗的,其他人又不是,不过要是你敢反抗的话,我们不妨再来看看你这几个学弟学妹们是不是同伙哦。
众人一听就不爽了,立刻就要跟他们拼命,但是被大师给拦了下来,看到月关等人走后,对着唐三等人道
你们应该也看的出来,武魂殿今天的意思,就算咱们一起上也不是对手,我想他们只是为了明天不让他出场比赛才这么做的,所以小光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柳二龙气道
小刚~你赶紧去问问那个女人到底是什么意思,前几天截杀小三,今天又带走小光,武魂殿真的就这么横行霸道吗?
玉小刚突然觉得很无力,他前两天刚刚被对方骂回来,再去找她,顿时有点不想过去了,但还是回道
现在我就算过去,也见不到对方,武魂城的规定非常严格的,这件事我只能明天早上去问问。
众人虽然很着急,但是听完大师这么说,也都是无法反驳,毕竟在武魂城内,也只有大师最了解这里的情况,于是众人从新开始战术分析。
而另一边,光歌无聊的道
月关老爷子你们这次可真是无耻啊,不就是不想让我上场嘛,至于搞这么大动静吗?
月关声音变得冰冷起来道
你小子真的不怕死吗?都落入我们手里了,还跟没事人一样的。
光歌有气无力的道
我怎么不怕死啊,你们可是来了两位封号斗罗啊,还封了我的魂力,虽然对我没用吧,但是你看他的表情就快把我吓死了,说完便指着鬼斗罗。
鬼魅一听顿时就怒了,身上的魂力开始涌动,然后一团黑雾直接将他笼罩,而光歌的元素化本来就是分主动跟被动的,被攻击后反而会直接被触发,所谓的封了魂力也会自动解除,他化身为闪电直接进入旁边的士兵体内。
可鬼魅并没有因为一名士兵就放弃出手,接着那团黑雾笼罩着那名士兵,然后眼睁睁的看着那名士兵,慢慢化作黑雾消失在原地,当然光歌可不傻,直接转移到另外一名士兵身上,并笑道
鬼老头~你继续啊,刚才就差一点,我就死了,这次下手快一点。
鬼魅本来脸就黑,现在更黑了,他虽然生气,但是并不傻,一听对方的语气就知道对方没有说实话。
可是现在怎么办,人进入士兵身体了,想要让他出来,要不杀掉他,要不求他出来。
不过这个时候,还是月关比较有经验,他道
你这个小子的魂技真怪异,提醒你一下,再不出来,我们就回去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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