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吴晔那张小白脸总归还是有用处的。
洗漱一新的吴晔被带到了默璃面前,略显粗糙个麻布长袍,面颊也慢慢瘦了下去,骨头凸起,与刚来时候玉面小生的模样相比,差了还不是一两分。
“寨主,你打算放小生离开了吗?小生保证绝对不会报复。”吴晔一进来看着吃水果吃的津津有味的默璃,咽了口口水。
他是真的后悔了,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宁愿去走科举之路也一定不会来土匪窝。
传言什么都是假的,竟然说这卧龙寨最是良善不过。
那个良善的人会一来就把俘虏饿三天,关在那个柴房不见天日。
“离开?吴公子你还真是太天真了,我这个人一向觉得死人才比较可靠。”
默璃吐了吐籽,擦擦手,云淡风轻的说道。
“死人……”一听这两个字吴晔整个人就愣住了,不,他不想死。
“寨主,我可以让家人来赎我,我不是邕阳人,而是京城吴家公子,只要你给我母亲去一封信,母亲一定会来赎我的?”
吴晔瘫坐在地上,不停的磕头求饶。
对于吴晔这个纨绔子弟来说,死亡面前尊严能值几个钱。
只要默璃肯放了他,就算是让他叫姑奶奶,祖宗都行。
“京城?对不起,本姑娘对京城不熟。”
“还有,对于你的处置本姑娘已经有了打算,相距百里的地方有个黑风寨,本姑娘打算把你送到那里。”
默璃嗤笑着,就吴晔这把软骨头,公主是瞎了吗?竟然看上这么一个男人。
剿匪成功是有功,但是就这么尚了公主,还真是不容易。
吴晔一听黑风寨这三个字,身子就跟抖糠一般不停的颤抖。
对于黑风寨的名头,吴晔自然是不陌生的。他当初选择目标的时候,光研究各大土匪寨子就研究了三个月。
与卧龙寨的淳朴和善的名声不一样,黑风寨那简直就是丧心病狂,茹毛饮血
没错,外界传言黑风寨的寨主是个妖妇,生吃人肉,喝人血,杀人不眨眼。
卧龙寨都这么名不副实,那黑风寨岂不是比传言更可怕。
吴晔眼前已经出现了一个虎背熊腰,长得三头六臂的女人,生生把他撕开的场景。
他甚至能够感觉到温热的鲜血溅在脸上,听到吃人肉时的咀嚼声。
不要,不要,黑风寨是个比死还要恐怖的地方。
“寨主,我也不求您放我离开,我可以在寨子里当一名夫子,一辈子留在卧龙寨。”
“您不是还缺压寨夫人吗?您看看我可以吗?”
为了活下去,吴晔也是不管不顾了,就这么看着默璃没有节操的求了起来。
“……”默璃无语,她看起来像是那么饥渴的人吗?
对于男女之情,男欢女爱,默璃真没有多大的兴致,要不然经历了这么多个任务世界,时间尝尝短短加起来也有上千年了,怎么可能连个男人都没有。
好吧,或许她有病。
“寨子里的年轻一辈,哪个看起来不比你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