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林高泽早就知道了楚歌的打算,但为了掩人耳目,还是一脸严肃的问了问情况,然后才将楚歌带出了医院,让楚歌上了他开过来的警车。
往前开了一段距离,林高泽帮楚歌打开了手铐,无奈的笑了笑,“看我那两个兄弟的样子,你刚才下手挺重吧?”
楚歌伸了个懒腰又活动了一下手臂,咧嘴笑道,“也没多重,就是废了金英吉一条腿,又踹断了他几根骨头而已。”
林高泽眼角颤了颤,无语的白了楚歌一眼,“靠,这还叫没多重?那是不是把人打死才算重?当着我那两个兄弟的面,你也真下得去手啊?他们当时肯定都懵了吧?”
楚歌耸了耸肩,“我要是不稍稍下点力气,不疼不痒的打几下,那我也进不去看守所啊?反正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没给他打的只暑后一口气就算够意思了。”
林高泽揉了揉额头,“我怎么就这么倒霉认识你了呢?就你一天天这么折腾,我迟早得让你弄出心脏病来。”
“打住打住,什么叫我弄你啊?我可不搞基。”
“去你大爷的!”
“哈,开个玩笑,你可是当刑警队长的人,怎么能随便骂人呢?”
林高泽一脸好气又好笑,没搭理楚歌这茬,反正离到地方还有些距离,楚歌忍不住就又逗了他一句。
“再说了,你要是真得了心脏病,那也肯定是升官以后收礼收的不踏实,跟我肯定没关系。”
“我再去你大爷!你要这么说话可就没劲了。”这回林高泽真有点不乐意了,“在你心里,我就是这种人?”
楚歌笑着反问道:“那你是哪种人?”
“我是喜欢钱,这就特么是废话,这玩意谁不喜欢啊?不过说实在的,小来小去的还差不多,我真不至于要死要活必须使劲搂钱。”
林高泽点了根烟,抽了一口,扭头对楚歌露出一个很实在的笑容。
“不管你信不信,比起钱,我更喜欢破案和升官的这个过程,这种感觉特有成就感,要是能再给老百姓多做点好事儿实事儿就更好了,再要是偶尔不穿这身衣服,也能听见老百姓背后说我好话,那我就能美到天上去。”
看着林高泽洋溢着憧憬笑容的侧脸,楚歌也由衷的笑了,“难怪你和穆凌珊那虎妞能搭档的这么愉快,她也算是摊上了个好上司啊。”
林高泽哈哈一笑,“能听你夸我一句还真不容易啊?”
“对了,你知道你和穆凌珊最大的区别是什么么?”
“什么?”
“你可比她狡猾,你说话也比她好听多了,刚才那句话要是换成她的话,她肯定是这么说的,我给你学学啊。”
楚歌说着,清了清嗓子,做出了一个满脸诧异鄙夷和不屑的表情,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又撇了撇嘴,“呦,今天真是邪了门了,狗嘴里面居然吐出象牙了?”
“哈哈哈哈……”看着楚歌在那学穆凌珊的样子,林高泽又哈哈大笑起来,“真的假的啊?他跟我们可从来没这么说话过,这恐怕是你的特殊待遇吧?”
“当然是真的,她跟我在一块的时候,那张嘴可损着呢。”
“那还不是因为你俩有一腿?说真的,我以前一直没好意思问,你们俩……到底怎么回事啊?”
换做之前的话,林高泽就算再好奇,也肯定不会直接将这个问题问出来,但他和楚歌经过了这几次的共事,对楚歌的了解渐渐增多,他觉得他们之间已经真正可以算的上是朋友了。
林高泽是一个很会经营的人,不然他也不可能混到现在这种好人缘,更不可能让手底下那么多兄弟都服气,他觉得想要让朋友之间的感情更加深厚,分享彼此之间的一点点**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而且林高泽也算看出来了,别看楚歌这家伙狡猾的很,脑子里面动不动就冒出点天马行空的点子,但楚歌喜欢和实在人打交道。
比如陈珏身边的鲍占海,比如尚简餐厅的那个宋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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