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宗说的直接,迎他的小哥微愣了一下,很快回神,赶紧说了几句恭喜他的吉祥话。
“原来客人是喜事盈门啊,怪不得我今早上就开门就听见外面枝头上有喜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呢,这是在提前给客人报喜呢。”
小哥说话讨巧,吴大宗略微弯了弯嘴角,拿出一锭银子赏他,说道:“借你吉言,赶紧给我选一身吧。”
一大早就接赏钱,小哥自然是笑得合不拢嘴,对吴大宗更加热情了。
“客人是要现做好的成衣,还是要量身定做一套?”小哥热情地询问道。
王记成衣铺子,虽然打名成衣,但也有定做衣裳的,这还要看客人们的想法。
吴大宗说道:“我赶时间,定做一件虽好,却不适合我。你在你们店里好生挑选一件与我,若是让我满意了,还有打赏。”
有钱能使鬼推磨,为了成大事,吴大宗也不怕心疼银子。
小哥一双本就不大的眼睛此时已经笑眯成一条缝了,他就喜欢吴大宗的豪爽!
也不是这小哥眼皮子浅,他只是一个看门口的,有那利润都叫接引们抢了去,他拿死工资,好不容易遇上一个吴大宗,他自然欢喜得紧。
这小哥也不耽搁时间,就怕时间拖长了接引们来了,他好不容易煮熟的鸭子就要飞了。
“客人你看这一身如何?”
小哥引吴大宗看挂在最左边的一件成衣,玄黑色,进了看隐隐透着暗纹,好似某种花草,吴大宗没见过,自然认不出来。衣角边镶了一圈金色,吴大宗在林芝峥身上见过,那金色是金丝线,听说是江南的特产,很有名。
小哥之所以第一眼就叫吴大宗看这件衣裳,也是有原因的,这衣裳低调中带了些华贵,没有多余的坠饰,却特别挑人,店里面师傅做好很久都挂在这里没有卖出去,实在是因为这衣裳太挑人了,许多客人看中了,却穿不出衣裳的质感,只能摇头叹息放弃,时间一长,这衣裳竟然成了店里面的滞销品,卖不出去了!
店老板很是懊恼,偏偏做这衣裳的师傅是店里的招牌,他还不能把人叫出来骂一顿发泄脾气,只能认栽把衣裳一直挂着,心里安慰自己,好歹衣裳做得好,只是没有人能穿出效果罢了。
店老板给接引们说,谁要是能卖掉这衣裳,店里只拿衣裳的成本,卖出多少,多的都是接引们自己的,接引们刚开始一个个摩拳擦掌,最终都败给了现实。
实在是这衣裳太挑人了,多少人想买,也因为穿不出风格而怯步。
小哥守大门,自然知晓内中详情,吴大宗来买衣裳,他第一眼就联系了两者。
吴大宗气质硬朗,身材高大,若是配以那件衣裳,正是相得益彰,衣裳衬人,人衬衣裳,再好不过了!
有这些前言铺垫,所以小哥是极力地向吴大宗推荐这衣裳。
吴大宗天生生活审美欠缺,他是看不出来这衣裳好坏的,暗自回忆两次同林芝峥见面,他都穿了些什么,好以此作为评判标准。
吴大宗沉默回忆,小哥却以为吴大宗没看上这衣裳,心里顿时有些着急了,大好的机会放在眼前,他要是今儿个卖不出这衣裳,他就一辈子都只能做个看门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