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无需怜悯(1 / 1)

淬毒兵锋 与世浮沉 1243 字 9个月前

? “站住,给我站住。(更多精彩网络小说请访问仙界)”凌峰大喝一声,将正在酣睡的秋水和晓芊都吓的从凳子上弹了起来,只是他们两人睁开眼睛的时候,凌峰已经如同一发155毫米榴弹炮炮弹一样射了出去,速度奇快。

晓芊很快也发现桌子上的相机不见了,急得也从凳子上跳了起来。对于她来说,一部价值十来万的相机真不是什么问题,可最珍贵的是相机里面的东西,那可是她和她的助手,冒着生命危险付出了血的代价才得到的,万万不能就这么没了。

看着两人都先后从饭店里跑了出去,老板还以为又是吃霸王餐逃单的,提着一把黑黢黢的菜刀左手捏着一把蒜苗也跟着追了出去。幸亏老板娘回头看了一下包厢,发现秋水还在,当即就明白过来怎么一回事---遭小偷了呗。

晓芊一边跑一边冲着凌峰大喊“我的相机,必须拿回来,必须,那可是、、可是我的命啊。、”说话说的着急了,竟然带出了哭腔。凌峰跑的很快,只可惜街上人来人往,不太容易追上。晓芊只往前追了不久一会就放弃了,以她的小身板,即使追上去了也没用,倒不如回去等消息好过。

晓芊正一回头,正好撞上了提着菜刀追过来的老板,那老板光着上半身,肚子一颤一颤的,一边跑还一边喊“不要跑,你还没给钱,你还没给饭钱呢。”说的是华语,显然没少跟华夏人打交道。

一股无名之火冒上头来,晓芊被气的七窍生烟,蹭蹭几步就跑到了那个老板的跟前“你哪只眼睛看见我们逃单了,我就那么想一个穷的没钱吃饭的人吗,告诉你,我的相机被人偷了,都是你们饭店的错,没有盯住这些杂七杂八人,我的相机可是值十多万的,我得吃多少顿你的饭才能不回来?”

说话的时候,晓芊还从老板的手里拉过了一根蒜苗,用力的抽着老板的肚子,一副梨花带雨却又有点气鼓鼓的感觉。老板的心一下子就软了,骨头都酥了,手里的菜刀差点没拿稳而掉到了地上,忙陪着笑脸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们是小本生意啊,我可怕你们逃单了。”

“等等,不对啊,到底是谁不对啊?”

晓芊看了一眼凌峰离开的方向,默默的祈祷凌峰一定要把东西拿回来,然后就自顾自的往饭店走了回去情绪瞬间变的无比低落,或许只有她自己才最清楚那部相机、或者相机里的那张记忆卡的重要吧。

凌峰当然不知道这边发生的事情,他只知道那部相机很贵,要是那自己的津贴和工资来买的话,少说也得两三年他才买的起,而且还是在不吃不喝的前提下(晓芊跟他说过这部相机价值几何)。

“奶奶的,十来万的东西呢,我两三年的工资都买不起,就让你这么偷了去,这怎么得了。”凌峰如是想道,脚下追的更快了。小偷显然是很熟悉这一带的路线的,七拐八拐的,要不是凌峰体能强悍跑的也快,还真让小偷给甩掉了。像他这样的小偷,丹霞镇还有很多。

丹霞镇作为华夏与安南的边境小镇,每天都能吸引大批大批的游客到这边来参观游玩,小偷的黑色产业应运而生,运气好的话,有些小偷一天就能收入上千块人民币。而像那个小偷现在手里偷到的相机,转手出去怎么说也还能卖个七八万,这可是一笔大买卖了。

不过这部相机在还没有偷到之前,就已经有人想买了,而且出价不低,单纯一张记忆卡对方就出到了一千美金的高价。一般这种下订式的买卖是最好赚的,一般都是卖家在街上瞄上了某一样东西,然后找到小偷重点跟进,偷到了之后再按照之前谈好的价钱成交。

不过同时这样的买卖也是很少见的,小偷们不明白一张普通的高速记忆卡为何能买到上千美金,不过小偷就是小偷,他们也是为金钱而卖命,只要给钱,他们可以不问任何缘由,只管干他们的活。

小偷跑的很快,但是凌峰也不慢,而且说到体能,十个这样的小偷也不是凌峰的对手。

小偷眼看着耗不赢凌峰了,非常狡猾的闪进了丹霞镇的一条全是狭窄小巷的老街。街面破破烂烂的,基本没什么人到这里来走,到处都是晾晒在巷子里的衣服鞋袜,甚至有些老人会把一些从山上摘下来的野果或者草药也拿出来晾晒,如此一来,本来就仅能并肩走过去三个成年男人的巷子就更窄了。

小偷非常灵活的钻了进去,手脚并用的将一些衣服或者正在晾晒的野果朝着凌峰乱扔乱踢。凌峰动作奇快,一边用手去分开那些朝着自己飞来的东西,一边伸手就去摸匕首。刚刚在大街上他不敢乱来,现在人少了,是个动手的好机会。

“不要跑了,不然我要动手了啊。”虽然不确定对方能否听懂华语,但是凌峰觉得还是应该提醒一下。晓芊不是说了嘛---每个人都应该有悔改的机会啊。小偷不管不顾,伸手就将一盘晒了个半干的罗汉果朝着凌峰砸了过来。

凌峰伸手接住一个,紧接着反手一仍,罗汉果飞了出去。

只听‘噗’的一声,鹅蛋那么大的罗汉果击中了小偷的头。只可惜罗汉果晒过之后表皮会变软,砸在人的身上就好像一坨吸了水的海绵一样,并不能造成什么伤害。

“看来你是听不懂我的话了。”说话的时候,凌峰的眼睛闪过一道凶光,匕首已经提了起来,用拇指和食指牢牢夹住。助跑几步,脚踏一条青石条石猛然跳了起来,匕首‘嗖’的一声就脱手飞了出去。

“遭了。”匕首脱手的时候,凌峰才想起这柄匕首可是见血封喉的东西啊,他原本是想把那家伙打伤然后拿回东西也就算了的,可是现在看来,这小偷恐怕是非死不可了。

‘啊’,的一声惨叫,小偷的膝盖被匕首击中,强劲的力道将锋利的钢刃轻松的送入了小偷的膝盖以至于将他的膝盖给穿过了。剧痛之下,相机也脱手了,沉重的相机在坚硬的青石路面上滚出去很远,但是却没见到摔成两半,看来那十来万画的不冤枉。

凌峰扑上来,正准备想办法救救这个小偷的时候,却没想到突然又有两个人从一个拐角冲了出来,其中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根钢管,另外一个捡起地上的相机继续拔腿就跑。

“原来是团伙作案,这就不能怪我。”凌峰愤怒的喊了一声,伸手就将匕首拔了出来,躺在地上还没失去意识的小偷又是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声。凌峰可不管这个,因为另外一个人已经提着钢管朝着凌峰劈头盖脸的砸了下来,直取天灵盖,看模样就是要置人于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