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选了最笨但是最为稳妥的一种办法来偷渡,而值得高兴的是,终于成功了。
凌峰他们第一站要去的地方是旧金山,同样的,这次找的人还是刘军让自己找的。实在是刘军的事情有点急,万事都是要分成轻重缓急来办的嘛,虽然阿布拉迪给的钱也不少。
在蒙大拿的一个好心的农场主的家里休息了一天之后,凌峰就带着巴布鲁启程了。而理查德和疯子则会直接千万洛杉矶,在那里有几个目标,都是阿布拉迪点名买了命的人。
蒙大拿到旧金山的路途不可谓不远,不过那个好心的农场主还借了一辆车子给凌峰,虽然破破烂烂的,但是总比走路要强许多▲着这辆老爷车一直‘狂吃狂吃’的晃了十多个小时,凌峰总算到了旧金山。
幸亏也就是十多个小时而已,要是时间再长一点,恐怕两人就要疯掉了。得亏是这样,当巴布鲁从车上下来的时候那脑袋也跟磕了药一样,晃晃悠悠了半个小时才恢复正常。
到了旧金山之后,凌峰一下子就被这里的高楼大厦弧了,到处都是摩天大楼,整个城市就是一个水泥森林。而这里的人们跟马赛人很不同,这里的人似乎每个人每天都有忙不完的工作,无论做何事都是来去匆匆的,唯独他们对堵车却有着很好的脾气。
巴布鲁看着那些高楼大厦也是看的痴了,看完之后还摇头晃脑:“老天爷,这么高的楼,他们到底是怎么盖起来的。而且这跟电视上看到的完全不一样啊,会不会一阵风吹过来,这些楼就倒下了啊。”
凌峰一巴掌拍到他的脑门上:“想什么呢,这么儿戏的东西他不早掉下来了。”
巴布鲁摇头:“我看是悬的很,反正打死我我也不能住这样的房子,没摔死肯定也得吓死。”
凌峰是越来越觉得这个傻乎乎的黑个子好笑了,在一家麦当劳随便买了几个汉堡填饱了肚子之后,继续开车前往目的地。
一个小时之后,凌峰把车开进了一个规划建设的非常完备的小区。此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小区的路面上已经安静了下来,倒是路边两旁的木屋的窗户来透着灯光,告诉那些进来的人---这里不是鬼城。
“根据公司提供的情报,我们要找的人就在这里了。”凌峰确定了一下街道名称和门牌号之后,指了指前面一个屋门前丢着一辆自行车的木屋:“看到没有,就是这栋房子,我们要找的人就在里面。”
正在两人说话的时候,突然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小孩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年龄约莫有七八岁。孩子出来之后就扶起那辆小自行车玩了起来,一会就到了凌峰这边,看见车里有人,小孩也不怕,凑上来就问:“叔叔、叔叔,你是来抓我爸爸的人吗?”
凌峰大骇,不会是被人盯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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