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当华丽遇上野兽派(2 / 2)

这一顿使得整个运球动作都变得更加流畅。

卡菲也吃晃了,愣在原地没动。

希尔跨出左脚往右侧踏出,体前大幅度变向,走的右侧突破。

速率很快,卡菲一步就落后了。

希尔的突破杀伤了勇士队的阵型,秦飞没有包夹,但布雷洛克冲出来干扰希尔的运球,希尔双手持球,抱住篮球大跳一步,冲到了罚球区域以下位置。

此时,他眼角看到黑炭一样的壮汉扑过来。

手腕轻轻一抖,篮球便从人缝之中穿过,给到了中锋莱特纳手里。

莱特纳拿球上篮,球脱手的一瞬间,大本重新出现在他的面前,几乎就要盖到他的出手。

“好快啊!”

球进了,格兰特希尔心里却十分吃惊。

大本从协防他到回去再防守自己要防守的球员,只用了很短的时间调整,通常别人这个阶段都是反应不过来的,但大本做到了。

这就是纯粹的天赋问题,而且这种关于反应的天赋,大部分也不是那么好测算出来,只有在比赛之中,才知道对面这家伙是有多专注多投入。

2比0,活塞领先2分。

希尔的突破非常华丽,没有和勇士队硬碰硬就达到了想要达到的效果。

这也是他球迷这么多的原因所在。

勇士的球风和希尔是差的非常远的,可以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型,看惯了勇士队打球的球迷,看到希尔的表演,眼前一亮。

运球至前场,布雷洛克招呼秦飞出来。

三分线上,秦飞为布雷洛克挡拆。

后卫之间挡拆比较少见,秦飞做的这个是假掩护,没挡住对面的控卫,就直接拆了。

活塞队的盯防重心在秦飞的身上,布雷洛克一个挡拆之后,居然无人防守,立即一个加速往里面杀去。

行进到一半,分球。

侧翼秦飞接球,反向突破。

斯塔克豪斯的防守还行,关于这个球员,可以用一段话来形容——

他是麦当劳高中生全明星赛MVP,北卡罗来纳大学球星,身高1米98,身体素质爆炸,司职得分后卫,探花秀。

斯塔克豪斯跟上了秦飞的突破,没有被拉开距离。

秦飞往里运球,两人“蓬”地一下,发生对抗。

他猛然急停住,借助这对抗的力道,在中距离位置上停住,然后干脆利落地拔地而起。

斯塔克豪斯虽然体重很重,但这一下还是给了秦飞足够的出手空间,而且没有对秦飞形成更强的防守压力。

“唰!”

低平球砸框入网。

秦飞手腕下压,稳稳当当地把球投进。

斯塔克豪斯不用转头就知道这球肯定进了,他心中暗骂了一声,明明已经防的很好了,但还是被他投进了。

中距离也是斯塔克豪斯最为擅长技能,现在的大部分NBA球星,都是中距离高手。

........

首节过半,格兰特希尔招呼内线出来挡拆。

高质量的挡拆过后,希尔错位面对大本。

“这他妈也叫错位?”

希尔一看大本这粗壮的胳膊和怪兽一样的移动能力,心里很是无语。

大本这家伙就像是他见过的无数黑人汉子一样,永远充满着激情和力量,但大本不同的地方在于,他比绝大部分人更加专注,几乎是一丝不苟地在完成教练布置的防守任务。

当华丽遇上了野兽派。

希尔吐槽过后,俯下身子,决心奋勇而上。

“啪啪——”

篮球在地板上飞速运着,高频率的运球就像是催动着进攻的鼓点声。

变向,跨步!

大步流星地突破,一瞬间,希尔的速度就达到了个人所能达到的鼎峰,宛如一台骤然发动的跑车,一瞬间就拉到了最高马力。

这一刻,还真的是比较像秦飞的,因为秦飞也是这种【第一步】过人的大师。

只不过两者不同的地方在于,秦飞利用这第一步拉满的速度去主动找对抗,为自己寻求更好的空间。

而希尔拉满之后便选择让对手在他屁股后面吃灰。

杀进了禁区之后,一个跳步躲开了格兰特的补防,在两人面前飞身而起。

空中,希尔腰腹微微一挺。

躲开两人遮天蔽日的封盖,一个延时上篮,把球投出。

“砰!”

“唰!”

打板入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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