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红的酒液从酒瓶中被倒出,然后划着优美的弧线落入玻璃杯中。
两杯酒被放在雪白的餐桌上,房间的窗户外可以看到迷人的红月。
冰雪大地,群星璀璨。
这样的世界,并不让人感到开心。
反而是异常的惆怅。
与孤独。
“敬你一杯。”约翰史密斯拿住其中一杯酒,看着对面的罗兰,静静说道。
罗兰看着约翰史密斯,耸肩笑道:“我并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敬我酒。”
“我也不知道我有什么值得被你敬酒的地方。”
“约翰史密斯长官。”
约翰史密斯笑了笑:“为我们彼此还活着而敬。”
“如何?”
罗兰点了点头。
为彼此还活着这个理由,真的应该举杯相敬。
乃至于应该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两个人碰杯,满饮。
“好酒。”罗兰赞叹道:“如果这个时候,有牛排吃就更好了。”
“人类总是不知足的生物呢。”约翰史密斯笑了笑:“牛排没有,但是煎午餐肉有,微波炉转一转就能吃了,如何?”
“好啊。”罗兰点头说道:“那么我静候佳音?”
“很快的。”约翰史密斯说道。
用微波炉加热煎好的午餐肉是真的很快。
只需要十分钟的时间,约翰史密斯就把这一切做好了,端着盘子走过来:“你用刀叉还是筷子?”
“你一个海鹰人怎么会说用刀叉还是用筷子?”罗兰惊了个呆。
“那是因为路远和路瑶两位都是荒龙国人,更加习惯用筷子吃饭。”约翰史密斯笑着说道:“等他们回来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吃火锅。”
“很美味的。”
罗兰沉默了片刻:“你为什么要这样信任我?”
约翰史密斯看着他:“刚才你在看的是什么?”
“篮球赛。”罗兰回答道:“你们海鹰国的篮球水平世界第一,我小时候很喜欢,甚至曾经幻想过要去你们那边打篮球。”
“但是他们都死了不是吗?”约翰史密斯问道。
罗兰点了点头:“对,都死了。”
“我在学校的时候,我是橄榄球的四分卫,你知道四分卫吗?你不了解,好吧。”
“四分卫基本上就相当于足球游戏里面的十号,篮球里面的MVP。”约翰史密斯尝试用最粗浅的语言给罗兰解释道:“总之,四分卫就是整只橄榄球队中最出色的那个人,运动智商最高,身体素质也最强的那一位。”
“在大学里面,你篮球打得好不一定受女生欢迎,但是如果你是校队的四分卫,那么每天给你的鲜花与情书能够塞满你的课桌。”
“当然。”约翰史密斯笑了笑:“但是我其实最喜欢的是棒球,只是校队实在离不开我,哭着喊着抱着我的大腿希望我带着他们走向胜利。”
“我记得鲜花,记得阳光,记得那些掌声,记得那些欢呼的人们。”
“记得给你情书上那些优美的花体字,也记得站上冠军讲台的那一瞬间。”
“感觉自己就是全世界最成功的的人的错觉。”
“后来,我延续家族的传统进入了军队,就很少再打橄榄球了,但是我还是经常会看棒球的比赛。”
约翰脸上是充满着回忆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