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总是能够残忍的磨光你所有的棱角,让你低头你就得低头。
让你跪,就得跪。
沈承恩也曾经心高气傲,被父亲母亲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孩子。
他也曾经以为自己是沈府里可以呼风唤雨的富贵公子,身前身后奴才前呼后拥,走路带风,威风八面,手里有花不完的银子,奴才可以随他打骂。
这一切还没有来得及享受,他就沦落为最下等的人。
那天钟玄明对他说:“我带你离开这儿。”
“要去哪儿?”他本能的感到惧怕,怕会带他去一个更恐惧的地方。
他是很满意他的惧怕的。
只有惧怕,才会听话。
他说:“去我家当奴才。”
钟玄明已闻听沈为民找来过,便想要把人带走。
仗着自己家里的邪恶势力,他给了南风馆一点小钱,把人提走了。
能把沈家的人压制在脚底下,总归是一件让人心情畅快的事情。
想到那些沈家的姑娘,钟玄明也是觊觎到流口水,只可惜他命太硬,总是克妻,没有好人家的姑娘愿意嫁他的。
坐上马车的时候,钟玄明交待他说:“跟我到了府里后,要有点眼力架,在人前你只是我身边的小厮,明白?”
他还是很注重自己在外在名声的。
命硬克妻这样的名声已经够让旁家的姑娘忌惮了,再弄出一些旁的传闻,会更加的让好人家的姑娘远离他。
沈承恩一点脾气没有,低声应明白。
小厮,想他本应该是沈府的公子,和旁的公子一样锦衣玉食。
他心里却暗暗发誓,总有一天,他一定要把这些欺负过他的人全都杀了,就跟杀刘彤一样,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