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幻想着霁月一手握着她的手与剑,一手楼着她的腰,与她翩翩起舞。
霁月可能会忍不住,又亲了她一下。
霁月顾及着她还小的原因吧,总是过于小心,不似前世那般无所顾及。
跟个土匪似的掠夺,夺了她的呼吸。
以千军万马之势扫荡一遍,让她好半天回不过神。
她正想得如神,忽然就被闯进来的人拉回了神识。
“沈朝歌,你不是去禾场了吗?你怎么又在大哥这儿?”
三姑娘是服气了。
朝歌看她一眼,有心想要试探一下她待霁月到底是哪种感情。
双臂往剑匣上一趴,老神在在的道:“这说明我和大哥有缘份哩,出去一趟路上都能和他相遇,这大概就是命中注定了吧,天定的缘份,没办法。”
什么命中注定,什么天定的缘份,话从她嘴里说出来就是别扭。
暮词在她面前坐下来,瞪她一眼,问:“你压的是什么?”
“破天,我送大哥的破天,你想看看吗?”
“不看。”她送的礼物有什么好看的。
朝歌又说:“大哥可喜欢我送他的礼物了,爱不释手呢,其实不论我送大哥什么礼物,大哥都当心肝宝一样喜欢哩。”
分明有炫耀的成份。
暮词想起来自己送大哥的汤,他总是不喝完。
“那是大哥给你面子,怕你伤心,到时候又要和奶奶告状,我就不一样了,大哥待我就随意多了,毕竟我们是自家人,无需客气,无需顾及,想如何便如何了。”
朝歌咐和:“三姐姐你说得太对了,你和大哥永远都是好兄妹,一家人。我和大哥就不一样了。”
暮词给她一个白眼,算她还有自知之明,但她为什么还这么高兴?
暮词加重语气,讽刺她:“你也知道你和大哥不一样了?”
朝歌点头:“比如,我将来还有机会嫁给大哥,这就是咱们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