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好像在某个小杂志上面看到有人写盗墓的小说,具体我也没有来得及看,真不知道盗墓的小说该怎么写。”
辰战闻言愣住了,盗墓小说,貌似只有自己才写过的吧,而且自己也给东门广播电台的同事交代了,这本小说不打算出版的,要是真有人出版,那自己完全就可以告他侵权了。
想到这辰战连忙问道:“老虎你说的盗墓的小说,是已经出版了吗?”
老虎:“这到是没有,我看的那本杂志介绍说的是,这本书不打算出版,到是有人跟作者联系,但是没有得到回应,只是在一个小地方台播出而已。”
辰战闻言总算是松了口气,他这本小说的话是不打算出版。
但是他之后会留着,拿出来拍电视或者电影,这是之前就想好了的。
要是出版的话,一些版权问题还要谈来谈去,辰战很不喜欢。
即便是真的争取过来了,也拿不到多少钱,还记得在东门的时候,给自己的价钱是5万块。
现在的话,最多也就是值十万块罢了。
贾副台长有一句话说的对,这本书还没有完全经过市场的认可,那么给的价格也不会高。
只有自己认可是没有用的,还需要得到市场上的认可,需要有人为此买单才行。
但是目前的情形来看,除非先是在网络上面爆火以后,才有可能一出版就能得到高价,否则的话就很难,而先不提价格,只是出版的话,对辰战来说就是利益的损失,人家也不会答应。
除非就是碰上一个傻子,跟自己签订对赌协议,总之还是需要曝光出来才行。
当然里面还存在一些法律上面的文件,这本小说是自己在东门电台当主持人的时候创作出来。
东门电台按照合同法规定也是有相应的版权存在。
不过不要紧,这本书就当做放弃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是还有另外一本不弱于他的小说吗?
《盗墓笔记》可是在这方面完全碾压《鬼吹灯》的。
一些电视剧,电影方面也是《盗墓笔记》完胜。
这么说吧,《鬼吹灯》是早前的一部作品,而《盗墓笔记》是后来才写的,在一些剧情设定上面完全借鉴了一些《鬼吹灯》的设定。
所以才会说《盗墓笔记》比起《鬼吹灯》要厉害的多。
一念至此,辰战打字道:“谢谢你老虎!”
老虎客气道:“哎呀橙子大神,你说这话可就是在打我的脸了,你跟我还这么客气干什么,我也没有帮到你什么,只是把知道的消息告诉你而已。”
“但是我比较好奇的是,盗墓的?有这样的小说吗?我也没有看,也没有去听广播,只是小报纸上面介绍了一下,我也只是大概看了看。”
“还行吧,这就是我刚才给你们说的脑洞问题,其实很多这样的题材,可以把一些鬼怪故事结合起来写一本,也可以把成神成仙这个设定整出来写一本,当然这样的脑洞实际上还有很多,就看你怎么去运用了。”
“一些华夏经典的文学,这些都是魁宝,我是这么认为的。”
老鹰:“不愧是大神,说出来的话就是不一样,你让我们这些白金大神作家还怎么混的下去,要是真多了你这样的天才,我想我们也不用在继续写小说了,估计写出来的东西也没有几个人去看。”
辰战:“老鹰你说这话就太过了,我看了一下你主要写的是一些历史的文章,我觉得能写出一本好的历史文都是一些大神。”
“我是没有这样的天赋的,历史文读者就感觉强大,更不用说去写了。”
老鹰哈哈一笑:“橙子大神难得听见你夸人,我真的是受宠若惊!只是单纯的写历史文,我感觉看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很少有人真的喜欢读一些历史文章,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我也是查了不少的资料,但是总感觉欠缺一点什么。”
“成绩也不是很好,毕竟在启点上面看历史文章的读者实在是太少了。”
辰战想了想,脑海中思索起来。
到底该不该给他提醒呢?
自己跟这帮人也不算熟,就把一些大神之前写的闪光点全部告诉他,而他增加了收入,自己貌似没有得到任何好处?
要是能够免费使用这些人的版权的话,那倒是还可以。
这么多的小说,首先自己不可能一直写下去。
自己今后的人生肯定往电影电视唱歌跳舞,甚至是综艺节目上靠拢。
而写小说只是暂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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