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被她拒绝了。
后来,他们看到她时,眼睛里的亮光灰暗了很多,还带着一丝怯生生的,不敢靠近。
而今天……
她看着明雾,又看着明黛。
她在他们的眼中看到了冰冷,淡漠,就像是陌生人般。
看到两人的面容,她忽然想起了那个男人。
夙霁,他的人和他的名字一样,风光霁月。
他是她见过最好看,性格最好的人,尤其是他的笑容,就想春天里的风,柔柔的。
一开始,他对她很好,很好,把所有心思都放在她身上,她要什么就给什么。
为了她,他多少次委屈自己,多少次不开心,可他都甘之如饴。
可她呢。
她不喜欢他!
她喜欢的是金森,是当年救了她的人,是她的朱砂痣,白月光。
所以,她伤了他很多次,所以,她纵容别人伤他许多次,只为了不让金森受气,只为了让她的朱砂痣当上正君。
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不再追逐着她的脚步,他将注意力放在了两个孩子身上,对她,视而不见。
只是,没多久,他就死了。
他死得悄无声息,甚至她都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他只是提出了一个要求:希望死后,他能葬在夙家的陵墓里,不想葬在皇家的陵墓。
艾琳内心没有任何波澜,依他了。
第二天,就让金森当了正夫。
“女王陛下,不行礼吗?”纪言墨淡淡询问,唇角噙着一抹弧度,似笑非笑。
原本,没有这柄权杖,他虽然也是祭师,但却不是始祖钦点的,最多只能和女王平起平坐,又甚至比女王还要低一筹。
但,却是他们,逼得他拿上了这柄权杖,不,是他们自己把自己逼进这样的道路。
始祖钦点的祭师,即便是女王陛下也矮了一筹。
“不敢!见过祭师!”艾琳微微弯腰,身为女王她不用下跪。
纪言墨视线掠过这些下跪行礼的人,叹了口气,明雾,你看到了吗?
你的愿望实现了,成为血族最尊贵的人。
纪言墨带着明黛离开了祖祠。
随着他的离开,祖祠的人66续续起来。
这下子,这个不受宠的明雾殿下,不,祭师大人,是彻底翻身了。
看样子,他不再是软弱的性子了,以后更加难以对付了,不,或许不能对付了。
祖祠里,金森扶起倒在地上的珀尔,两人敛下的眸子,猩红一片。
“哥,你好厉害,居然当上了祭师!”明黛许久才反应过来,路上遇到的平时熟悉的血族,都低着头,胆怯不敢看他们,平时就是他们这些人上蹿下跳最厉害了。
明雾摸了摸她的头,“我当然厉害,我可是你哥哥,你放心,哥哥以后都会保护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