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奇怪的进山点(求月票)(1 / 2)

未等观众们数出第二秒,王奎便已经扣动了扳机。

伴随着枪口喷发的焰闪,第二子弹瞬间射向了最左侧跑得最快的那只野鸡,大家只看到一阵血雾爆开,野鸡便应声摔倒在雪地上,浓烈的鲜血喷薄而出,将洁白的白雪,烫出一个又一个烟疤似的窟窿。

“咯咯咯!”

“咯咯哒!哒!”

……

连续两声枪响,彻底吓破了这群野鸡的魂儿,顿时,所有野鸡同时呼扇着翅膀,低空四散而飞。

野鸡虽然只能滑翔,但速度仍旧能达到每秒十八米的层级,几近人类的两倍。

短短八十米的距离,在王奎换弹第三次的时候,就已经有野鸡飞到了他的头顶上!

如此近的情况下,目标移动过程太快,栓动步枪很难做到快速精准瞄准,但没想到,他果断松开了双手放弃黑色国度,因为有肩带,枪身就这样挂在胸前。

同时。

王奎左侧肩膀一抖,他那把伯奈利运动版霰弹枪便好似一条滑溜的泥鳅,落入手中,右手拇指自然拨开保险,食指滑进扳机,左手上台。

枪口度斜怼半空。

移动!

再移动!

嘎力班不愧是跟他磨合最好的“古典载具”,王奎扭腰瞄准的同时,它也在晃动蹄子,跟随转向!

终于,他瞳孔凝缩。

砰!

果断扣下扳机,顿时,左侧枪口爆发出比之前栓动步枪更大的声音,巨大的后坐力甚至令王奎附近的躯体,都向后为止一顿。

肉眼可见的扇形火光喷发出无数铅弹,组成了一道玄幻剑气一样的微波,扫入头顶的野鸡群中!

噗噗!

一刹那,便有两只野鸡当场飙出血珠,霰弹巨大的威力,甚至将它们继续向上抬升了一米左右,然后头尾互调,如断了线的风筝,飞落在地!

【!双杀?!】

【一石二鸟?牛逼牛逼!】

【老奎这武器无缝切换就像游戏一样,太丝滑了!】

【八级大狂风赠送主播飞机??!——大吉大利!开场吃鸡了!】

【干啥啥不行赠送主播火箭??!——双飞!牛逼!】

【祖安在逃公主赠送主播超级火箭??!——我来解释老奎这波操作,根据π=π,同理寸=π,所以ππ=,寸的半径是,=π,=π,所以ππ=,根据牛顿定律,老奎这波是因为霰弹枪射击范围大,碰巧蒙中的(狗头)!】

不得不说。

王奎这一招“一枪穿二”着实令直播间炸开了锅,“差不多够了……”

只开了一枪,他便放下了伯奈利,翻身下马,顺手拨开机匣杆,握把向下自然垂落,向后一震,一颗亮铜色带着被炸开的红色塑料鹿弹壳,便被抛了出来。

同时,他又重新从胸口处的子弹带中,拿出一颗新弹,装填进去,合上机舱,关上保险,背回后背。

就这短短几秒钟的功夫,野鸡们早已飞入林中,不见踪影。

看着一地鸡毛,王奎走到双杀的两只野鸡尸体旁边,捡起来,红脸黑头,鲜血顺着身上棕色的羽毛,滴答滴答,向下滴落,上面肉眼可见,布满了各种血窟窿,应该都是铅弹沙击打留下的。

因为他携带了一把栓动步枪,中远距离威力足够,所以就不需要再带独头弹了,使用鹿弹的霰弹枪,才是三四十米真正的王者!

并且打野鸡也不是为了皮毛,窟窿多点也无所谓。

“呜!”

这时,身后传来了大腚的叫声,扭头一看,这家伙也将之前用韦瑟比步枪打死的两只野鸡一同叼了过来。

对比之下,观众们才深刻感受到两种枪械的恐怖。

被霰弹枪打死的尸体,就像被狼牙棒砸过一样,留下浑身糜烂的伤口。

可被栓动步枪打死的尸体,只有一个血窟窿,不过这个血窟窿的大小,却等于前者所有伤口的总和,往小了说,都有一个大拇指头粗细,而老奎打死的第二只野鸡,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枪法如神,脑袋都没了,直接被步枪子弹爆掉了!

“四只应该够一天的量了,走,先回营地!”

冬季是蒙古野鸡最肥的时候,但仍旧比不上家养饲料喂出来的肥鸡,一只能上三斤多,就已经是顶天了,王奎将血控掉后,装进了驮包内,一路回到营地。

四只野鸡,三公一母,他给大腚留了两只,自己留了两只,别看他一直骑着马,不怎么耗费体力,但也正因如此,不怎么活动的他,需要时刻燃烧脂肪供能,来抵抗寒冷,这个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的脂肪能量。

这也是北欧、俄罗斯人为什么普遍肥胖的原因,不是他们喜欢胖,而是需要高热量、高糖食物,来抵御寒冷,这是环境因素下,人类刻在骨子里的基因习惯。

王奎拿出猎刀,开始处理尸体,几刀下去,羽毛便连皮被剥了下来,这野鸡表面看着还挺大,可当把毛去了后,就跟小鸡仔一样,难怪老奎杀了四只才说够吃。

虽然皮被剥下来。

但上面一层黄黄的脂肪,却被他刮了下来。

在寒冷天气下,脂肪被冻得有些凝固,像冰淇淋,又像黄油,“这东西得留着,关键时刻含一口,能迅速给人体提供大量热量,虽然恶心,但能救命!”

他将脂肪用洗干净的叶片包好,揣入冲锋裤的口袋内。

四只野鸡很快就被处理好,扔了一只生的给大腚啃,剩下一只放入驮包,自己的那两只则放在火上烤。

大腚估计也是饿坏了。

一口下去,就咬断了野鸡的脖子,将鸡头放在嘴里,当作泡泡糖一样,反复咔擦咔擦地咀嚼,平常人类难啃的骨头,在它混血狼的牙齿和越发强大的咬合力下,很快就被碾碎,最后“噗”,一口吐出来个没用的鸡喙。

王奎盯着火堆上本来就小的野鸡,放了血、去了毛和内脏,再被火烤干巴儿的,就更小了。

不过,这味道确实诱人。

二十分钟过去,两只野鸡都被烤得焦酥油亮。

眼看着火候差不多了,他这才拿起一只,掘下一只鸡腿,看着里面白花花,热气腾腾的鸡腿肉,便再也忍不住,一口吞了下去。

“呜……”

虽然刚烤完的野鸡还很烫,但在这么冷的温度下,嘴里被又烫又大的物体塞满,别提有多爽了,尤其是牙齿咬下去,大量油脂顺着齿缝,流入舌间,最后灌入喉咙,飘香四溢,令他早就忽略掉了那股土腥味儿。

“啪唧,啪唧……”

吃完一整只鸡,王奎还嗦了嗦手指上的油星,似乎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早餐吃鸡,真豪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