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章,新朋友,海外文物追索(1 / 1)

宽敞幽静的茶室内,沈瑜见到了张鞠。

“张姐,什么事这么着急?”

张鞠放下茶杯,看了他一眼,“先坐下,一会儿再对你说。”

沈瑜把手里的提包轻轻放下,坐在了茶桌旁边。

张鞠看了他一眼,问道“你拿的什么东西?这么小心。”沈瑜说“刚从文物商店买了两件刺绣。”

张鞠眼睛一亮,“能给我看看吗?”

沈瑜说“没问题。”

两人离开茶桌,沈瑜先展开了湘绣博古图。

张鞠看着这几张博古图,问道“我知道湘绣的名字,你是怎么判断这件东西的?”

沈瑜说“湘绣是把传统的绘画、书法及其它艺术与刺绣融为一体的刺绣流派,运用多达两百余种颜色的绣线和上等丝绸、绸缎,手工以针代笔,创造性地运用一百多种针法进行创作或还原画面。

此组湘绣题材为博古图,是融合了书法的典型例子。刺绣技法为典型的湘绣特点,质感强烈。以针代笔,生动临摹出从周至魏的铭文书法。我判断,这件湘绣是清中晚期的作品。”

张鞠摇头“听你说的热闹,可是让我判断还是很困难,另外一张是什么?”

沈瑜说“这张可就少见了,这是发绣。”由于这张刺绣没有装裱,所以,他小心地将其展开,对张鞠说“您看,绣观音图所用的墨线,不是普通的丝线,而是头发。”

张鞠惊讶的问道“还有这种刺绣?”

沈瑜说“人的头发与丝线不同,用来刺绣非常麻烦,但也具有细、柔、光、滑等特征。此件刺绣卷巧用头发黑、灰、棕的自然色泽,以及发质的浓淡、粗细、曲直等,采用接针、切针、缠针和虚针等不同技法,展现出如工笔白描的艺术效果。”

张鞠问道“这是什么时期的刺绣?”

沈瑜说“发绣主要流行于蘇州、東台等地,最早起源于唐朝,東台信女以发代线,绣制如来与观音之像,以表虔诚。据《女红传征略》记载,宋代已有发绣《妙法莲华经》,历经元明,发绣题材逐渐广泛。现传世发绣作品多见于博物馆馆藏,如首都博物院藏明倪仁吉《大士像》等。

从素白的绸子,针法以及氧化程度来看,我认为是明代的发绣。”

“说的好。”一个声音从茶室外面传来。沈瑜回头看去,只见服务生引导着一个留着小胡子的中年男人和一个穿着女式西装的年轻女子走了进来。

男人的戴着眼镜,看着沈瑜和张鞠说道“张科,刚走到门口,就听到你们讨论的热闹。打扰你们了。”

他眼睛撇向了两人看的刺绣。

张鞠说“梁处长,张律师,请坐,先给你们介绍。”

她指着沈瑜说道“这就是我要介绍给你们认识的沈瑜。喜欢搞收藏,捐献过几件文物。”

中年人笑眯眯的看着沈瑜说“不错,不错,我看过那几件东西。”

张鞠给沈瑜介绍中年男人。“这位是文管局,国际事务处的梁处长。梁持。他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文物追讨和国际合作。”

“梁处长,您好。”

“沈瑜同学你好,”

两人握手的时候,梁处长说“我听张科介绍过你,年轻有为。”

张鞠又给沈瑜介绍那位年轻漂亮“这位是张笑颜,张律师虽然年轻,已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

沈瑜和对方握手,说道“张律师,您好。”

他仔细看这位张律师,皮肤白皙,鼻梁高挺,眉毛细长,秀美中带着些许的英气,也许是职业的原因。

“沈先生,你好。以后还要多多合作。”

梁持说到“沈瑜,我这么称呼你,你不介意吧?”

沈瑜说“您叫我小沈就可以。”

张鞠招呼几人坐下。

梁持对沈瑜说“张律师一直和我们合作,参与过不少文物追索的事情。我和张科因为工作原因,经常有接触,听她说了你的事情之后,我觉得咱们也可以多多合作。

张鞠接过话头“梁处这次有事来滨海,我就找这个机会,介绍你们认识。”

沈瑜急忙说“我就是坐了点微不足道的小事。”

梁持说“这已经很不容易了。我的工作与国际合作有关,知道咱们追讨文物工作的艰难。

先不说这个了,你们刚才在讨论什么?被我们打搅了,我能不能有幸跟着看一看,我干这个工作也好些年了,对文物多少有点了解。张律师也是喜欢古玩。”

张笑颜说道“我只是个业余爱好者。因为自己的爱好,才对这方面的法律多学习了一些。慢慢的,就想在这方面做点事情,逐渐与文管局有了合作。”

张鞠说“沈瑜今天买了两件刺绣,小沈,你自己说说。”

沈瑜介绍了自己买的这两件刺绣,然后解释“我这两件东西,是从文物商店买的。”

梁持看着这两件刺绣说“你多心了。合法的民间收藏,政策是鼓励的。”

沈瑜对于张鞠为什么介绍这个两位给自己认识,有一些猜测的,但他没有急着问,而是陪着对方聊天儿。

张鞠给几人斟茶,梁持和张笑颜一唱一和,就把聊天的话题引到了文物追索和他们的工作上。

沈瑜偶尔跟着张鞠,称赞一下对方的工作。

“梁处,我听说是文物追索的工作非常繁琐,我一直很好奇,成功的事例都是怎么做成的?”

他问到了梁持的长处。

梁持放下茶杯,说道“国际上关于文物追索的事情,都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过程。追索海外流失文物主要包括依法追讨、商业回购、外交谈判和捐赠等几种途径。

目前,常用的海外文物追索多边国际条约,是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以及国际统一私法协会1995年的《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此外,国与国之间的双边文物保护协议也起着重要的追回作用。

1995年的公约首次确立了“被盗文物的持有者应归还被盗物”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上,几个主要文物进口国尚未加入该公约,这就导致有时候其实际约束力大打折扣。面对种种追讨困境,商业回购文物成为无奈之举。”

他说道这里,沈瑜回忆起,未来,会有许多文物,是通过回购的办法,回到了国内。

梁持继续说道“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外交谈判,近几年有一个成功的案例,很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