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我见过那个哥哥</p>
自从找到韦扬隐和梁横的尸体之后,高公纪就迷失了。</p>
如果按照原本的想法,高公纪会把这两个被虐杀的倒霉蛋的尸体带出去,上交给皇城司,以作为自己所发现的证据之一。</p>
但是现在高公纪的心思却变了,他不想让任何人找到那个夜驰京师长街的人,除了他自己。</p>
然后高公纪就在汴梁城内城区的地下像无头的苍蝇一样转悠了三天,没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找,直到他遇见一个耳朵半聋的孩子。</p>
那是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身上满是虱子和污垢,看着呆呆傻傻的,十分的惹人厌弃,当时她正跟其它几个小乞丐大声的讲一个奇怪的大哥哥打雷的故事,然后引来他们肆意的嘲笑。</p>
虽然那个小乞丐一直大声的宣称自己亲眼所见,甚至她的耳朵都被震得听不见了,但是没有人相信她。</p>
正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p>
小乞丐们把同伴说得故事当做笑话来听,但高公纪却听得心中一动,他是去过观音院桥下的颜树德巢穴的,虽然那里早已人去巢空,但是被霹雳火丹炸开的缺口却依然保持着它被破坏后的样子。</p>
高公纪一直对那巢穴被破坏的方式感到困惑。</p>
高公纪以为自己讨厌这个孩子,是因为她太脏了。</p>
他强忍着心中的厌恶,冷然道:“不要叫我公公,我也不想记住你的名字,更不需要你记住我!我只想知道,你所说的那个会打雷的人在哪里?”</p>
宋军真正开始将火药的爆炸威能视作重要的杀敌手段,却还得等到靖康事变之后的南宋时期。</p>
高公纪气急,一拳将旁边的案几捣碎,却不曾发出任何声响。他忍不住自言喝骂道:“既不识字!你这小婢何不早言?!简直岂有此理!”</p>
小诗却丝毫不以为意,也不管高公纪说什么,只是指了指自己的耳朵,道:“老公公,那天一个大哥哥打雷,小诗的耳朵被震聋了,听不见你说甚么呢。”</p>
但是现在他却开始相信了。</p>
比如二狗长得很漂亮,很高大(至少对小诗来说是如此),使用一杆很特别的长枪,能发雷法,富有正义感和良善之心。</p>
小诗欢快的说道:“大哥哥长得可好看了!比画里的神仙还要漂亮!”</p>
高公纪有些气苦,他拿过毛笔和宣纸,在上面写道:“你认识那个打雷的人吗?”</p>
高公纪恍然,然后他却又发现了一个比较尴尬的情况,想要与这个讨厌的小丫头进行交流,他必须要用吼的。</p>
如果不是这个讨厌的孩子可能知晓那个家伙的下落,高公纪绝对会立刻起身就走,绝对不会跟这个孩子说一句话。</p>
<div class="contentadv"> 这个小乞丐很有一些自来熟的秉性,她笑嘻嘻的看着高公纪,却道:“老公公(古代年轻人对老者的敬称),你给我吃饭,洗澡,还给我新衣服穿,我会记得你的好的。对了,我叫王茵,你可以叫我小诗。”</p>
而在这个世界却不然,真正的原因在于,不管大宋的火药匠们如何改进工艺和配方,制造出来的火药就像当初二狗配置的那批用来埋伏刘氏双妖的呲花药一样,只会燃烧,却不能爆炸。</p>
小诗却像一个可怜兮兮的小兽一样,点着小脑袋细声细气的小声说道:“见过!见过!他还送我东西来呢!”</p>
小诗兴致盎然的看着高公纪写完,待得他把纸张递过来,小诗方才吐着舌头一脸害羞的说道:“老公公,我不识字欸!”</p>
高公纪吼道:“他长得甚么样子?”</p>
高公纪唤住了那个小乞丐,虽然不知怎的他对那孩子本能的充满了厌恶,但还是把她带到了地面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