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辰漫漫的心思(2 / 2)

超品修仙 黑米饭 1897 字 7个月前

额头渗出汗珠,小小的脸上满是认真,一丝不苟。</p>

一切做完,她感到体内热乎了一点,脸上多出了一丝红润,竟然有些好看。</p>

辰漫漫往窗户外看了看,见陆锋没有回来的迹象,便小心翼翼来到客厅沙发边,小手从沙发下面掏出她事先放在下面的手机。</p>

走进自己的房间,关了门,辰漫漫打开手机,播放录音。</p>

前面,是胖子叽叽喳喳的声音。</p>

后面声音小了一些。</p>

“害死陆叔叔的,是莫顿庄园……”</p>

“……”</p>

“这件事情,你就不要告诉漫漫了。”</p>

录音很小,辰漫漫将耳朵贴在手机上才听得清。</p>

听完后,她如释重负。</p>

还好自己没有被再一次抛弃,这个家里,也没有人讨厌自己。</p>

她不是灾星啊。</p>

嘴角终于露出浅浅的笑容,辰慢慢坐在椅子上,双脚晃荡着。</p>

只不过她的眉头很快紧皱,就像纠结在一起的线团。</p>

“莫顿庄园害死了陆叔叔,陆锋这小子,千万不要冲动啊。”</p>

她好不容易才有个家,好不容易,又有了个牵挂的人。</p>

辰漫漫将手机收好,又看向桌上的香囊,红色的香囊,像是那一夜流的血,黑红色的鲜血,在冰天雪地里,如瘟疫一般蔓延开来。</p>

她眼中有恐惧,有不舍,有愤怒,也有悲伤。</p>

那根本不像一双少女的眼睛,仿佛经历了世间一切沧桑。</p>

“终有一天,我会回去的。”少女暗暗下定决心。</p>

她看着桌子上的镜子,骨瘦如柴,确实不太好看,难怪被陆锋和邹胖子嫌弃。</p>

撩开厚厚的刘海,额头上有一块疤痕,硬币大小,像是被烫伤一样,深深烙印在她身上,永远挥之不去。</p>

……</p>

“漫漫,你自己呆在家里看书,记得喝药,有事找包婆婆,我和你胖哥先出去了。”</p>

陆锋敲了敲房门,里面的人“恩”了一声。</p>

他知道自家小妹性格古怪,也想过让她多交些朋友,可一直拗不过来。</p>

不过至少不会出乱子。</p>

窗外的阳光明媚,街巷里的早餐铺散发着热腾腾的香气。</p>

包婆婆的大白鹅,依然在欺负隔壁的狼狗。</p>

住在他楼下的瞎子披着道袍,又出去算命了。</p>

陆锋喜欢这样温馨的场面。</p>

来到大学附近,陆锋很快就找到了那茶馆。</p>

茶馆很大,却也精致,有些古典的装饰营造出一种高雅的氛围。</p>

仿佛置身于高山流水之间。</p>

虽然是开在大学城附近,可消费颇高,一般学生消费不起,不过依然有不少人。</p>

“疯子,这里!”</p>

胖子招呼道,今天还打了个发蜡,锃亮锃亮的。</p>

陆锋一眼望去,只见在胖子身边,有两位女生,其中白衣服的是钱雪,另外一位涂抹着口红的,穿着高跟鞋的,倒没见过。</p>

胖子搂住陆锋的肩膀,笑道:“给你们介绍一下,我最好的哥们,学霸陆锋,人称疯子。”</p>

“这是我女朋友,你认识的。”</p>

“还有这位,小雪的闺蜜,刘以柔。”</p>

胖子朝着陆锋使眼色,“怎么样,很漂亮吧,小雪的朋友,一定也不是虚荣的人,不会看不起你穷的。”</p>

陆锋心道那可不一定。</p>

不过依旧绅士地伸出手:“陆锋,幸会。”</p>

刘以柔面带微笑的打量了一番陆锋,而后假模假样道:“不好意思,我这人有洁癖,就不跟你握手了。”</p>

她长得不错,眼光自然极高,原本还兴致匆匆的跑过来,以为是个高富帅,结果是个土鳖。</p>

钱雪有听过陆锋的传闻,不过她和郑秀儿只是表面上的朋友,倒也不知道具体情况,所以一时间没想到那去。</p>

见自己闺蜜有些失望,她打圆场道:“陆同学你好,在学校一直听说你学霸的名头,最近在做什么?”</p>

陆锋咧嘴,看似开玩笑道:“主业修仙,副业会计。”</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