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从荒丘后冲出了许多人,是锦衣卫的打扮。现在,他们绝不会是来请王小十的,也不会再尊敬的口称“王爷”,从这明晃晃的刀锋中便足以看出他们是敌非友。</p>
十余个人,都是锦衣卫中的好手,精通追踪之术。王小十带着方孝孺在镇子上停留了太久,才会被他们追上。</p>
王小十火气很旺,他急于发泄心中的火气,刚好被这些倒霉的家伙所撞上了。</p>
一抬手,王小十的拳头已经飞了出去。他的拳头好似脱离了身体,带着大力直直的打向了对面的人。锦衣卫众人的目光都随之一花,就是这样的一个功夫,王小十已经到了跟前,紧随那一拳之后。</p>
他的速度已经超越了自身的极限,这是他从未达到过的。</p>
人已经死了,都死在王小十的手下,都死在他的周围。这个仇已经解下,他将被朝廷通缉,被锦衣卫追杀。天下之大,或许都没有他的存身之处了。可他又会在乎这么多吗?</p>
若王小十在乎,他就不会做这样的事了。</p>
现在,心中的火气都发泄了出去,他的人也清醒了。原本他还想着回到京城去,为方孝孺讨回公道。可现在他却不这么想了!纵然回去又如何?方孝孺也已经不是当年的方孝孺了。掀起了当年的一切,不过是重掀起方孝孺的伤疤而已,那也将毫无意义。</p>
想通这些,王小十又回去,去陪方孝孺。</p>
这一来一往,不过两个时辰的功夫。可就是在这短短的时间之内,却又出了大事。</p>
方孝孺不见了!连带着,那个大和尚也不见了!</p>
王小十如疯了一样。他本就是个容易冲动的人,现在更是恨不得将这镇子翻过来,来找方孝孺。</p>
他未曾将这镇子翻过来,却也差不多了。他挨家挨户的敲门,从天亮一直找到了天黑。若遇见不开门的,王小十就强行闯入,将其弄了个鸡飞狗跳。镇子中的青状找他理论,却也抵不过王小十的拳脚。</p>
他就好似一个凶神,谁也惹不得。</p>
他在镇子中一连找了三日,非但是不曾发现方孝孺与那大和尚,竟是连丁点痕迹都未发现。他们就好似凭空消失了一般!</p>
华灯初上,王小十走进了酒馆。镇子上唯一的酒馆。这几日,镇子上的人都将之当做了瘟神,避之唯恐不及。他突然进了酒馆的门,连同老板们带伙计都是浑身打了几个哆嗦。</p>
“这位大侠,您还没找到您的朋友吗?”老板试探着问。</p>
“我要喝酒,我要喝醉!”</p>
“好,快给这位大侠上酒!”只要他不是来找人的,酒馆老板是很欢迎的。</p>
老板特地添了两盏油灯,好似怕认不清王小十的脸。</p>
酒来了,浑浊的眼,对着同样浑浊的酒碗,彼此都能看到其中的杂质。</p>
这并不是什么好酒,却足以令人一醉。</p>
好酒,醉后能令人舒爽,令人忘记忧愁。而这样的酒,无论喝到什么时候都是一种苦涩的滋味。当明日醒来,他依旧忘不掉昨日的一切,不过平白添了几分的头痛而已。</p>
王小十在喝酒,喝的很快,好像在与人比赛一样。但桌上并没有人与他拼酒,但他同样喝的很快。他在同这伙计比拼,那伙计上酒的速度,就都赶不上王小十喝酒的速度。</p>
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非但是这小镇上,纵观大明天下,只怕也没有如王小十这般喝酒的。</p>
可无论喝的再多,王小十就是不醉。非但不醉,他反而清醒了几分,眼睛越发的明亮。那酒气都从他的皮肤渗出,已经染湿了他的衣服,也令他的身上酒气喷喷,好不烦人。</p>
众人怕了,伙计也不敢继续再为他上酒。酒馆中的酒客只怕他会喝死在这里,也只纷纷逃了出去。</p>
酒馆一下子静了,静的只有王小十自己的呼吸声。</p>
而后,街面上的脚步声传了进来,越发的清晰,长靴踏地的声音,震的桌面好一通晃动,将酒碗中最后的酒水撒在桌面上,撒在了王小十的衣袖上。</p>
可王小十仍旧闭着眼,懒得睁开。</p>
“嗒嗒……”一连串的脚步声走进了酒馆,走到了王小十的身边。</p>
…………</p>
王小十被一阵晃动所惊醒。他什么都不记得了,也不知自己该在何处。却只觉得,自己正身处一片柔软之中。柔软的床,柔软的被褥。而那阵晃动,是床在晃动,是整间屋子在晃动。</p>
这屋子太小了,只有一张床这么大。而这被褥又太大了,比床还要大。王小十好似身处一团棉花包中。</p>
王小十终于清醒了。这不是什么床,也不是什么房子,而是在一架马车上。马在走,马车自然是在晃动。</p>
“来人呐!”王小十现在懒得动,懒得动身子,甚至懒得动嘴。可他又不能不动,不能不寻个人问一问,这究竟是在什么地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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