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沈女儿做的饭,我可要多吃些。”</p>
“我也是!”</p>
菜一个个的上,大伙儿看着口水直流。</p>
“这整的跟国营饭店一样,看得我眼睛都花了。”最开始要帮着做饭的赵婶婶说了一句。</p>
“我瞅着,国营饭店,还不见得做得出这个样子。”</p>
满满一桌子菜,色香味都有。</p>
几位同志不客气的入了座。</p>
沈辉也让李金凤坐下来吃饭。</p>
李金凤不怎么饿,就盛了半碗米饭,舀了一碗汤,就着就吃饱了。</p>
相反,沈辉的朋友们,比她能吃不少。</p>
一盘白切鸡最先被消灭,再是红烧肉和樱桃肉。</p>
周南浔:“这红烧肉绝了,外皮竟然弹牙,一点也不觉得腻!老沈,你有福气啊,闺女这手艺,啧啧啧,这要是我天天能吃到,得幸福死!”</p>
沈辉笑了笑,“我闺女,自然是最好的!不过你别想天天吃,我都不能天天吃!”</p>
“为什么?”周南浔一脸不解。</p>
李金凤:“我没和爸住一起,而且过几天,我得回一趟南省,再回来,可能是年底的事儿了。”</p>
说到年底。</p>
就不得不提一件大喜事儿。</p>
夏正远、齐玉兰,小宝还有简舒,再就是金娃和那个叫许薇薇的女同志,他们三个商量过了,结婚时间连在一起。</p>
腊月十二的,十四的,十六。</p>
彼此就相隔两天。</p>
到时候,三个人的婚礼,李金凤都能参加。</p>
“那可真是遗憾咯!”周南浔眼底满是幸灾乐祸。</p>
沈辉虽然有些失落,但不会说半句阻止的话。</p>
女儿是去奔事业的,他这个做父亲的,应该支持。</p>
两个人说话的这么一会儿功夫,一盘樱桃肉,也快被消灭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