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今天大帅将酒席开在午时,让来人可以晚上回家团圆。
这次大婚在府城很是轰动,大元帅皇甫惊天本就是大族,公主皇甫青梅更是府城青年一代的代表人物。
而夫家虽不是定府城的富豪,却是蛮荒重镇定安城主,这样的结合在蛮荒自然是门当户对了。
不论是新娘皇甫青梅,还是新郎倌西门孤星,但凡府城老一辈的人都认识这两人。
因为当年因为庄婉儿喜欢西门孤星,曾让王怜花将小家伙留在府城的大帅府生活了好些年,可以说西门孤星就是跟皇甫青梅一起长大的。
象这种青梅竹马的喜事,又没有任何政治危险的婚事,府城上下官员还是很愿意参与的。
西门孤星一大早就被四个侍女打扮起来,连妹妹地跟在一旁看笑话。
如果不是自己的母亲也在守着的话,说不定会跳窗子逃婚,他有些后悔没有定安城听李修元的劝告,或者在定安城就悄悄地跑掉了。
由于西门家在定安城,千里之外不方便迎亲,于是今天大帅府一切从简,将这一道仪式干脆取消了,直接在大帅府上拜堂成亲。
这在府城也是绝无仅有的事情,也彰显了定安城主的大度。
只有李修元依旧呆在藏书楼里,跟西门孤星说好了不参加两人的拜堂仪式,只参加大帅府的晚宴。
日间多是各路将军和官员,李修元自然不敢去抛头露面,他现在还背着两个阵营的通缉呢,这个时候出去万一出了啥事,只怕连皇甫青梅也保不住他。
穿好衣服的西门孤星已经僵硬的不能动了,他现在唯一盼望的就是赶紧结束拜堂仪式,将这一身繁琐的服饰脱下来,换上自己平日里的长衫。
他这会有些羡慕呆在藏书楼里的李修元了,若是真的修行到超凡再娶妻,到那个时候还用得着受人摆布么?
穿金戴银系玉牌,大红袍子罩起来,西门孤星感觉自己今天就是一个傻子,被一群娘们推来推去最后摆在了花厅之中。
西门小雨今天打扮的挺喜气,瓷娃娃一般的面庞,被粉红的裙子一衬,显得格外有漂亮神气。
走到花厅看着哥哥的可怜模样,西门小雨上前笑着说道“哥哥今日终于将自己嫁出去了,这青梅姐姐以后就是我的嫂嫂了。”
西门孤星一时气结,往前走了几步,不想身上玉饰太多,一时叮咚之声不断。
看着妹妹幸灾乐祸的样子,忍不住回道“妹妹你这是说什么呢,终有一日你也会尝到哥哥今天这些苦头的。”
一阵鞭炮响了起来,坐在花厅里的西门孤星略微有些失神,他看了一眼从在一旁跟庄婉儿聊得开心的母亲,想着自己的老爹这会一个人呆在定安城
“看来最多再呆上十天半月,等李修元看完藏书客的书,就得回家。”
扭过头,西门孤星跟自己的妹妹说了这番话。
“好啊,我也有些想念父亲了。”西门小雨看着他认真地点了点头,低头想想,自己已经两年没有回家了。
已时过半,一阵礼乐过后,大帅府花厅的大门缓缓拉开,在两名喜娘的迎路之下,新娘皇甫青梅终于走了出来。
西门孤星眼前一亮,今日皇甫青梅一身大红,长袖红裙,少年往日的那种冷漠多了几分秀美和喜气。
头上那方红巾盖住了头上的珠冠正好遮住了让西门孤星为之躲避的绝世容颜。
一番折腾,终于到了拜天地的时辰。
西门孤星与皇甫青梅这对竹马青梅的冤家,终于拉着红绸的两端,西门孤星纵有千般无奈,也只得款款向下,相对一拜。
看着自己的哥哥的模样,西门小雨顿时范眼泪汪汪,想着自己何时也能象皇甫青梅一样空上这大红的嫁衣。
拜父母的时候,皇甫惊天轻捋胡须坐着,庄婉儿拉着王怜花的手坐在一旁。
让观礼的官员权贵们大感不解,心想为何不见定安城主大人前来参加自己儿子的婚礼?只有大元帅知道,这个时候西门听雪哪能离开定安重镇?
三拜之后仪式结束,便是一帮人举杯相庆的时候。
只是让来喝喜酒的官员、将军和宾客感到奇怪的是,他们今天喝到的酒却是他们从来没有喝过的滋味。
有一种甜蜜,还有一种化香,酒的颜色是琥珀色,浓浓的酒香让一帮宾客忘记了桌上的美食,纷纷一杯接着一杯狂饮这难得一见的美酒。
更有好象的宾客跑过来跟庄婉儿打听这酒的来历,听说这是朋友相赠,府城没有出售之后才死了这条心。
只有皇甫青梅和西门孤星知道,这只是李修元酒坊里卖得最便宜的黑豆酒,可今日的黑豆酒却多了一丝花香的味道,由此可见这是李修元专门为两人订做的喜酒。
想到这里,皇甫青梅心里多了一些喜悦却又暗生一丝愁绪。
心道你到底是谁?你的心思到底有多细?只是用世间最廉价的黑豆,便酿出这世间绝无仅有的美酒,还不忘抓住我的心?
想到这里,便是大喜之日的皇甫青梅也忍不住幽幽地叹息了一声。
也不知道是为了躲在藏书楼里面的李修元,还是为了多愁善感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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