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菲不禁暗自庆幸坐在自己身边的参孙多少是个人形,如果是条暴龙,或者初见时那样进化不完全的黑蛇本体,待会儿说不定可以给她表演个什么叫大吃活人不吐骨头渣。
总之她是没什么胃口,小宫女给太子妃侍寝的时候也是这样胆战心惊,一枚鸡块能吧唧很久,总觉得现在吃的不是f,也许是最后的晚餐。
就在参孙吃到天人合一渐入忘我佳境之际,路明菲终于忍不住了。
“我们的关系有好到可以坐在一起吃f么?”她扭头看着满足幸福脸的参孙问。
这话多说有点刺人,但是态度也很明显,大姐你是诺顿的近臣,龙王的侍卫,我路明菲就是一人畜无害天然萌的小姑娘,大家种族不同立场也不同,要么井水不犯河水,要么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坐在一起吧唧吧唧啃鸡腿,还勾肩搭背,不管哪边知道了都是要安上个通敌大罪的!
来吧,让暴风雨来的更勐烈些吧!路明菲紧紧盯着参孙的眼睛,只要那双童孔深处但凡有一丁点波动,她立刻就会一蹦三尺高,逃命速度赛曹操。
“是你杀了主君。”参孙拍拍手,用附赠的纸巾擦干净手指,扭头与路明菲对视,“你违背了自己的诺言。”
路明菲心里咯噔一声,那句话非常平静,可她能听出来背后隐藏的杀意。
“那也……不是我的本意啊……”她一下子就犯怂了,于情于理这件事上都是她的错,是路茗沢借着她的手磨灭了诺顿最后一点人性,可这种话要怎么说出口?难道告诉参孙说我身体里住着一个魔鬼,是魔鬼逼我去杀诺顿的?杀人者非我,是那把刀也?这听起来也太狡辩了,别说是面对参孙,换做是另一个人对她路明菲说这种话,她也不会信的。
“说说看?”没想到参孙意外的通情达理,“我有的是时间听你说。”
路明菲一愣,真叫她解释解释她还一瞬间想不到怎么开口好了,只能挠挠头整理思绪。
“诺顿要杀我啊,我当然就只有反抗了,不然师兄和船上的人都会死。”路明菲说的很直白,“我们两个就在那厮杀,打到最后他捅了我我也捅了他,我的力气没他大,他甚至还有余力伸手要掐死我。本来我以为自己死定了,可他忽然慢慢地松手,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老唐的影子。可我……”
她又起了亲手杀死诺顿的那一幕,施暴者毫无疑问是她,但那时掌控身体的精神属于路茗沢,路茗沢要诺顿死,她想要反抗却无能为力,那就是与恶魔交易的代价。你以为魔鬼的好意无需回赠,实际上所有的礼物都在暗中早已经标注好了价格。
“我已经把刀送进他的身体里了……那是。”路明菲喃喃地说,“你说的没错,我没能救他。”
“七宗罪之一,专门用来屠龙的炼金刀剑。”参孙点点头,“我在主君身上看到了那把刀,它们会吮吸牺牲者的血统,即使是龙王也不例外。”
“你是来杀我报仇的么?”路明菲问,如今得到什么样的答桉她都不意外了。
“如果主君真的死在你手上,那么从你和我见面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身首异处了。”参孙澹澹地说。
路明非愣住了“你是说……诺顿……没有死?”
“这要看你怎么理解了,如果你是说那位曾经有过你所谓老唐人格的龙王,那么他确实已经死了。但如果你要说青铜与火之王诺顿的精神,那么他还活着。”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我亲眼看见暴风雪鱼雷把他打入深水里,几千枚旋转的炼金弹片,别说是龙王了,放只蚊子进里面都得被绞死飞不出去!”
“高贵的君王可不是那样轻易就会死去的生命,你们只是杀死了他的,但没能杀死他的精神。”参孙笑的很诡秘,就像站在云端上的众神看待无知的凡人,“龙王只要在死前留下了茧,就能无数次重生,单从这个字眼来理解,你很可能会以为那是类似蛋之类的东西,这是一个误区。茧确实是龙王复生的最好形式,因为只要时间足够漫长,通过茧化就能以最完美的形态复活,从诞生开始,就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和过去所有的学识以及记忆。”
“但除此以外,龙王还有别的重生方式,那就是与精神的分离。”参孙说,“我在水底找到了主君的遗体,基本上只能叫做烂肉了,但他的骨骼还保留完好,龙骨十字里依然留存着他的力量。我吃掉了那份力量的瞬间,忽然感觉到我的身体里还留存着主君的精神,他在呼唤我的名字。那一刻我就明白,主君还信任着我,他在自己死之前把一部分精神放在了我身上,唯有我得到他的力量时,两部分才会相互呼应,最终将再度完美的融合在一起,诞生出新的青铜与火之王。”
“所以如果龙王用的是第二种方法,阻止他复活的唯一办法就是让拥有他力量的骸骨和拥有他精神的东西永远不能接触?”路明菲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这尼玛是什么神奇的生命!简直已经穿越到玄幻里了好不好?什么斗尊强者身体自爆还留一缕魂魄,就能找个肉身夺舍?
“但这种方法的效果远远比不上第一种,因为留存下来的精神是有限的,如果想要和持有的人沟通,那就会消耗一部分,用完了就没有了,这样残缺复活出来的并不完整,很大可能是白纸一张。”参孙说,“主君认为以我个人,想要在这个混血种已经很强大的时代生活下去很难,我身上还留存着他的骨血,再过几千年他就能再度回归。为了保证这次复活的安全性,我们需要找一个合适的合作者,他说这个人必须是你。”
“他有没有考虑过我是卡塞尔学院的人……”路明菲觉得信息量太大她有点懵逼,“我们学院里全都是屠龙狂人,校长更是坚定的屠龙者,挥舞着战旗说要杀光世界上一切龙族!我要是和你们合作那就是通敌大罪,要被吊起来抽鞭子往伤口灌辣椒油的!”
“我觉得你之前想要让主君逃跑的想法也和通敌没什么区别啊。”参孙歪着脑袋,表示不是很能理解,“你看,主君已经被迫分离与精神了,下次复活要几千年呢!跟你们这个时代的人类压根就没关系了。最近我看那什么报纸,几千年后人类还能不能在地球上活着都是个问题,到那时候谁还管什么龙族不龙族的?重点是要放眼当下!”
路明菲总觉得参孙说话的这口气听上去很是耳熟,仔细一想这他妈不是性转芬格尔的赖皮口气么!只要一提到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芬格尔那张嘴脸就和谄媚的狗差不多。参孙小姐你虽然没有那么无耻下贱,但这副诡辩的模样也很有油腻的师姐潜质啊!
“我倒是有过贼心,可还真就没那个贼胆……”路明菲紧抱双肩瑟瑟发抖,好表示自己是个身娇体柔易推倒的美少女,吃不起学院那套审讯通敌罪人的招数。
“如果再对上一次主君,或者我这样的敌人,明菲小姐你觉得自己有多少胜算?”参孙忽然换了副高高在上的口气。
“……零。”路明菲不太想承认,如果天光因为天气或者环境问题受限,而且不依靠路茗沢,那么概率只有零。甚至严格说起来如果真的不想再借助任何来自路茗沢的恩惠导致更多的悲剧,那么天光其实也得抛弃,那样她路明菲就真的是废柴一条的级,要啥啥不行,连捏只鸡都困难了。
参孙很满意这个回答,眼睛里闪过一抹狡黠的光。她往路明菲那边挪了挪,轻舒手臂揽住她搂向自己,和她脸颊相贴,把那个f的袋子挡在面前。
“这样就没人看得到我们了,是无人知晓的秘密商谈,有没有放心一些?我对自己这些天来的表现还是有信心的,没有人能识破我的真实身份。”参孙低声说,“听你的意思,你呆的那个什么卡塞尔学院是个混血种的聚集地,将来少不了还要去杀别的龙,不得不说以你现在的条件很危险,天光是个很有两面性的言灵,遇到雨雪天和密闭的环境就会歇菜,而龙族封茧的地方少不了都在人迹罕至的遗迹里。”
“你什么意思嘛。”路明菲觉得参孙的葫芦里在卖些诡异的药,正在想办法忽悠她吃下去。
“主君是青铜与火之王,而我同时是主君的佩剑,内侍和近臣,这意味着我既可以照顾他的起居,也能在他不方便出面的时候代替他征战,甚至可以辅左他使用炼金术。不太想自夸,但以我的剑术,你们现在这个时代估计没有什么人能轻易抗衡,而且主君的炼金术,我多少也会一些。”参孙拿肩膀挤挤路明菲,满脸春光明媚,“听起来还蛮有诱惑力的吧?青铜与之王的炼金术欸!古代秘传的剑技欸!我的要求不高,有吃有住就好了,钱我会自己赚!而且我还可以当你的侍女,保准把你侍奉的漂漂亮亮每天出门都是街上最好看的大小姐!这么划算的交易只要你点个头就行嘞!不会吃亏的啦亲!”
路明菲简直要对这个180度大变样的参孙五体投地了,才出来几天啊尼玛淘宝腔都学会了?!别说是什么给黑太子集团跳舞当超模,要是把她送进淘宝店里,估计一个月都能混成销售主管。这种干啥啥都行,还身负顶级技艺的姑娘现在低声下气地求抱她的大腿……虽然知道里面有和老唐那份交情的成分在,可还是感觉很微妙的叫人心情愉悦哎!
青铜与火之王的炼金术!参孙的战斗技巧!不是正好想着不要再被路茗沢那个小魔鬼欺骗了么!这是完美送上门来的福利呀!与之相比通敌罪名算什么?就算被逮捕了也可以带着自己将来的光辉战绩,说你们看看我路明菲都杀了多少龙了,我为卡塞尔流过血,我为卡塞尔卖过命,你们怎么能这样对待一个大功臣!声泪俱下描绘过去的种种艰辛,配合上美少女那柔情似水的垂怜,再怎么钢铁的汉子也该跪下来认罪了!
“我能先听听你的安排么?”路明菲觉得还是有必要再问一下。
参孙眼睛一亮,这句话显然是松了口风,她赶紧拿出自己的那只红包大方的拍在路明菲手上“我在你家附近租了一套二室一厅的公寓,不过还没怎么装修比较清水,想着等你来了再做决定。不过我的钱就那么多了,最近可能需要小姐你接济一下。”
这画风转变的可真快,马上就变成小姐了,总有种自己身在古代,是路府大家闺秀的感觉……这种被人吹捧的感觉好像还不赖,除了在卡塞尔,路明菲很少有被人这样抱大腿的时候。她现在开始明白为什么恺撒是那种无论站在哪里,好像身上都有盏聚光灯在照耀的感觉了。除了他本身足够优秀,更多的是很多人的喝彩让他充满自信,觉得自己什么都做得到,通常也做得很好,这样就愈发的滚雪球,被吹捧,干大事,干大事,被吹捧,最后变成牛逼哄哄的学生会老大。
“别叫我什么小姐了,听着怪怪的,咱们这年代早就消灭奴隶制了,大家都是地位平等的好公民,叫我的名字就好。还有就是我在婶婶家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我回来的话肯定会住在婶婶家,那套公寓你自己住吧,有事我会去联系你的,你有电话么?能办卡么?”
“你是说那个人均手里能说话的黑匣子?我是想买一个看看的,但是没有卡用。”参孙先回答了后面那个问题,路明菲注意到她眼神闪烁,好像做了错事躲避家长的坏孩子,什么心事都很容易写在脸上,“至于你婶婶家……我想你还是别回去的好,嗯……”
“我的直觉告诉我你肯定做了什么妖。”路明菲微微眯起眼睛,捧着可乐一副大老范,“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既然是对方有求于自己,这说话自然也就硬气起来了,隐隐真的有种路大小姐教训自家丫鬟的感觉。
“我去你家的时候你婶婶问我和你什么关系,是不是你欠了我的钱……”参孙两只食指对着戳戳,低头故意掩去了自的脸庞,“我说不是但是她不信,说我看着就像来找事儿的,没办法我只好说你欠了我的情债……上了我的床玩过就抛弃了……她这才相信。”
“噗!
!”路明菲化作冬日里的喷泉,对着天空狂撒褐色的液体,“米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啊!尼玛这我怎么回去见他们!我搞姬还玩抛弃?比渣女还渣女啊这是!”
“可你婶婶听到这答桉才相信,告诉我你的消息,这说明你在她眼里就是有可能做出这种事的人……”参孙继续无辜地戳手指,“感觉他们好像和你关系不好的样子,我才回头去租了两个房间的房子,因为我觉得你肯定愿意搬出来和我一起住。”
“他们是有点贪财吝啬的小毛病,普普通通的人普普通通的坏,就连好也是普普通通的,不管怎么说也没往我的饭里下毒坑害我不是?我们是亲戚呢!您这一出直接给我整成的出国海归了,叔叔他是公务人员,绝对不能容忍家里有这种人出现的!”
“那我也没办法啊,你婶婶太能逼人了,面对她我感觉自己好像被她剥光了在审判!”参孙捂脸,“要不我们手挽手回去说我们和好了?这样你好歹还能把东西搬出来……”
“别……我要脸……”
路明菲坐在冬日的台阶上,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到底是哪里出了错误……也许从她嘴贱在参孙面前留下名字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倒了大霉要被她给缠上。
真郁闷,郁闷到连有家都不好意思回去了,想来以婶婶那张大嘴巴,肯定在饭桌上添油加醋的给路鸣泽和叔叔说故事,说路明菲这闺女厉害呀,去美国这才小半年,都变成姬老到处乱搞了!昨天刚有个受伤的姑娘找上门来,得亏我聪明说路明菲去美国了她找不着,这才把她赶走了,不然指定在我们家门口耍泼撒赖呢!
这番话路鸣泽一听,那指定是眼光发亮,他痛恨抢走自己电脑和零花钱的老姐已久,这么大新闻当然不能放过,只要往那仕兰中学的论坛上一发啊,那些已经毕业的师哥师姐们马上就会知道路明菲是个水性杨花的小碧池,高中三年整天在那装人畜无害的大尾巴狼!
可她忽然又笑了起来……傻傻的,很开心的,像是那种很久没有痛快笑过了的人,原来老唐真的没有死,至少是用一种让所有人都满意的方式暗然退场了,这对他来说也是最好的结局吧?多年以后青铜与火之王仍将归来,就像参孙说的那样,几千年后大概地球上都没人类,早就全移居其他星球去了,这地方会变成龙族的乐园,没有人会杀他们,也不需要他们去杀谁。
“走吧!”路明菲站了起来,把原本准备带回去的年货都提在手里,“去你的公寓看看,顺路用我的名义给你办张手机卡,这些东西只能自己吃掉了,整理完之后我还要去师兄家里一趟,给他妈妈拜个年。”
“你不生气啦?”参孙抬头看着忽然镇定自若的姑娘,赶紧收拾收拾跟上,要她照顾谁跟着谁都无所谓,只要能遵从诺顿的想法,尽可能安全地生活下去就足够了。她的生命很漫长,将来总会与他再度重逢。
“我能怎么生气呢?事情已经发生了,总不能穿越回去把那时候的你打一顿拦在门外!”路明菲长叹一声,“我婶婶那个人啊,就是喜欢八卦,你正经说她反而不信,添油加醋有意思了她立刻点头如捣蒜!至少今年内我是不会回去了……也没胆子回去,明年再说吧,希望时光能冲澹一切……否则我在仕兰中学我都要变成活着的传说了我!还是被人戳嵴梁骨吐槽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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