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杜三忤逆受天惩(1 / 2)

国人常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若把这话得原文找来,就会发现,很多时候我们一直子断章取义。</p>

《孟子·离娄下》说:“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p>

这五不孝,对比所谓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似乎更有意义。</p>

而且,在前人记述的故事或者是传闻中,以“无后为大”作为理由的故事少之又少,近胜于无。反而,因为《孟子》里阐述的五种行为有关的故事比比皆是。</p>

不过,在国人的口里,既然有因为孝念而免去罪过的例子,自然也有忤逆父母而遭受惩罚的故事,正所谓前之因后之果。</p>

宋代的时候,在洪州城崇真坊北边大水井一带,有一户姓杜的人家。家里一共三人,杜母,杜三和他的弟弟。</p>

杜三的弟弟,虽说年纪小,可也在崇真坊某户卖烧饼的人家当学徒打工。学徒工是没有工钱的,好在主人家一天提供两餐吃的,尽管有时也饿得嗷嗷叫,但终归不至于成为饿殍。</p>

这种情况下,杜母的奉养,就全落在了杜三身上。可杜三也没有什么手艺,能够操持的营生就是靠着杜父生前留下的板车卖水,一天勉强能挣上几文钱,糊弄下肚子。</p>

到了夏天,杜三还会弄来些砒霜硫黄,靠着杜母制一点土蚊香,拿出去售卖。运气好的时候,也能赚上几文钱,运气不好的时候,折本也是常事。</p>

据说,卖水这个行当,早在隋唐时就有盛行了,尤其是像长安这类人口爆满的城市。</p>

就像现代的城镇化一样,当人口越来越多向城镇聚集以后,最明显的就是城镇原有的基础设施跟不上人口的拥挤,在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追求下,许多新的行业就产生了,比方说什么专职处理夜香的、专门卖菜的等等。</p>

杜三他们卖水的方式,和现代社会里小区那种送瓶装纯净水矿泉水的差不多。</p>

略有不同的,现代社会送纯净水矿泉水上门,业主的选择性极强,今天可以喝这个牌子的,明天可以叫那个牌子的。</p>

但在古代,杜三他们,却有着指定的区域。譬如《东京梦华录》曾明确记载:“其供人家打水者,各有地分坊巷”。</p>

什么意思呢?就是不管你的水是从城外拖进来的,还是从自家水井里打的,但是你只能把水卖给上头给你划定范围内的人家,不能跨区域售卖。</p>

而且,卖水这件事不需要任何手艺,终究是个力气活。收入自然也就很微薄,估计一天下来,得到的钱粮也就仅仅只能填饱肚子而已。</p>

像后世因为天气或者其他什么原因,五块钱一桶的方便面卖上四十块;或者说什么方便面五元,泡方便面的开水另行收费三十元的操作,估计这种事是杜三之流挖破脑袋想都不敢想的事情。</p>

不然的话,范大先生在考察河东诸州百姓的生活之后,在书面呈送给仁宗皇帝的《乞免浮客及下等人户差科札子》,就不会专门指出城内卖水为生的属“不能自存者”。</p>

而且,王安石在汴京推行免役法时,原本是所有行当的商人,不管规模大小,都要给朝廷上缴行钱,但在实施过程中,对卖水的行当,朝廷还是颁布诏令明确予以蠲免。</p>

所以,对于杜家来说,光靠着杜三卖水,和偶尔卖出的些自制蚊香,家里想有点多余的余钱剩米,近乎天方夜谭。</p>

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家里的压力全部堆积在自己一个人身上。再说,可能平日里看到的又全部是些阴暗面,国师林灵素又让佛家的信徒改了行,在杜三的眼里,日子是一天不如一天。</p>

生活没了盼头,杜三就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架势。挣得的钱,给自己的老母亲准备一天两顿的吃食之后,手上剩个一文钱,也会跑到卖酒人家那里打点酒喝。</p>

你说喝酒就喝酒吧,但这个杜三酒品又不好。喝了点酒之后,特别喜欢撒酒疯。</p>

也不知道杜三是不是因为喝酒被社会毒打几次之后,怨气没得地方撒。回过头来,就把脾气朝着自己的老母亲怂。</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