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号。</p>
第二天,大家聚在一起拍了很多照片。</p>
但是,因为晶晶不肯跟小少爷单独拍照,而让小少爷感到很“受伤”,从来没有人这样拒绝过他。</p>
很多人都想知道,为什么晶晶要这样拒绝小少爷。</p>
晶晶回答了一个算不上是理由的理由,她说,我不知道,但就是不愿意。</p>
晶晶是个实诚人,说不知道就是不知道。</p>
面对这个回答,大小姐也是苦于拿她没办法。</p>
可晶晶的这种异常冷漠,也没有让小少爷一直“受伤”下去。</p>
之后应大小姐的强烈要求,他们三人装扮一番后,拍了一张特别的合影:小少爷穿着一身黑色礼服坐在一张小沙发上,晶晶穿戴着正大老板早些为她准备好,放在礼盒中的衣服和饰品,紧挨着小少爷,坐在小沙发的右边上,而大小姐则穿戴着粉色系服饰,紧挨着小少爷,坐在小沙发的左边……</p>
中午吃过晚饭后,大家看到总管家开着小船过来了。</p>
总管家是来给晶晶送信的,要是不早说这个理由,大家还以为,是木子老师和绍琳夫人出了什么事呢。</p>
晶晶从总管家手里接过信一看,是教官寄过来的,顿时变得异常高兴起来,就像平凡人偶尔一次中了彩票一样,所有神经都变得兴奋了起来。</p>
谢过总管家后,晶晶就拿着信欢快跑回了自己的屋,她要一个人静静地慢慢地看这封信。</p>
回到屋中,晶晶先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而后轻轻并小心翼翼地将信拆开。她很仔细,好怕撕掉信封口子的时候,撕毁了里面的信。</p>
信封里面除了一封信,还有一张照片,一张大合照。合照里面都是熟悉的面孔,曾经的小孩们如今都长大了,小可也越长越发可人了。</p>
将照片放到一旁后,晶晶又将信拿出来,慢慢地打开信,熟悉的字迹开始一个字一个字映入眼帘。</p>
晶晶:</p>
我在这里过得很好,放心。</p>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小可她考上大学了。你是不是跟我一样,也特别高兴,我知道这是肯定的。</p>
现在,我到部队已经有一年多了,早已融入其中。</p>
小可马上也要进入大学,我们兄妹俩都可以少让院长操点心了。想到这,我的心宽慰了许多,要不然,我会更加担心他的身体。</p>
以前,为了让小可完成高中毕业,院长没少弯腰去她的学校找老师说情,请他们帮帮忙宽限一下她的学费。</p>
现在,小可她有出息了,不但为院长,也为学校争了光。</p>
前一个星期,小可高中学校里的老师特意来家里,告诉院长和小可,因为小可是学校办校以来,第一个考上首都学府的学生,为学校争得了极大荣誉。所以他们决定,之前她欠学校的学费不用还了,那笔欠款算是学校给她的奖励。</p>
后来,我挺云云讲,那次谈话,院长拉着老师们的手,说了好多感谢的话。院长还流了好多眼泪,小可也哭了。</p>
在部队,收到小可寄来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我万分高兴,为了庆祝这件事,休息的时候我拉着忠华出去喝酒。</p>
喝酒时我说了很多话,不过现在我已经记不起来了。</p>
我清醒后,问忠华,当时我都说了什么。</p>
他却说,他也不记得了。</p>
我心里清楚,他一定记得。</p>
因为只有我喝酒会醉,而他则是千杯不倒。</p>
庆祝后过两天,忠华交给我一笔钱,说是借我的钱,给小可交大学学费的钱。</p>
钱,我没有拒绝,因为我的确需要。</p>
作为短暂的回报,我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嘴里什么话也没说,但心里头是说了好几声谢谢。</p>
晶晶,我知道,我提到需要钱的时候,你又会寄钱给我。这次,真的不用。小可学费的事已经解决了。</p>
有了忠华的帮助,再加上我的工资,还有院长亲生女儿寄回来的一笔钱,一共加起来三份,足够了。</p>
所以,你千万不要再寄钱过来,不然,我会生气的。</p>
趁着有两个月的假期,小可去了离家不远的餐馆打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勤奋,她赚了一点钱,不是很多,但作为头几个月的生活费是足够的。</p>
我告诉小可,进入到大学,如果有多余的时间,可以靠着自己的智慧和勤劳,去外面赚点外快。但学习是最重要的,我可不愿看到她为了谋生,荒废学业。</p>
小可是个听话的好孩子,我想我说的话,她会放在心里头的。</p>
院长说,一定要为小可庆祝。</p>
于是我们将庆祝的日子,选在院长七十大寿那天。</p>
因为院长的亲生女儿,在国外忙着做生意,抽不开身回来为他庆祝。所以我们决定,一定要把这天的庆祝,办得热热闹闹。</p>
吃饭的时候,我们拍了一张大合照。</p>
照片是我拿去照相馆洗的,我让老板帮我多洗一张。</p>
两张照片,一张院长挂在了墙上,另一张我就寄给你了。</p>
最后,我要跟你讲一下,上次你收到的信,我还没有写完。</p>
那次,我将没有写完的信,放到信封里头了。</p>
忠华以为我写完了,就帮我寄了出去。</p>
所以,上次那封信它是不完整的。</p>
晶晶,你在海的那边过得好吗?无论怎么样,你都要照顾好自己啊。</p>
教官秀义</p>
X年九月五号</p>
一张照片,一封信,晶晶待在自己的屋中品读了好久,一直都没有出来……</p>
到了晚上十一点钟,大小姐还是没有想睡觉的念头。</p>
大小姐便去敲晶晶的房门,喊她同自己一起出去吹吹海风。</p>
大半夜的不睡觉,出来吹海风,恐怕只有大小姐才有这种情致,晶晶奉陪,也穿上运动服出来看风景。</p>
出来后,大小姐问晶晶,“正大老板对我这么好,我是不是要为他做点什么,来感谢他呢?”</p>
“父女之间不需要什么感谢。”晶晶回答道。</p>
突然,大小姐看到海上不远处有一个漂浮物体,便指着它,对晶晶说道:“看,那是什么?”</p>
晶晶打开手里带着的手电筒,眺望说道:“好像是一个人。”</p>
“把他救上来。”大小姐下命令。</p>
晶晶听命,将手电筒交给大小姐,跳下海救人。</p>
把人救上来后,大小姐和晶晶才发现,她们救上来的人是郭致林。</p>
大小姐蹲下身子看清是何人后,说一句,“是他?一个警察?”</p>
晶晶摸摸郭致林脖子上的动脉,有搏动,还没断气,便问道:“我们要怎么处理他?”</p>
大小姐挺直身子,双手叉腰,悠悠说一句,“杀了他?”</p>
晶晶瞪大眼睛问道:“杀了他?”</p>
“我问你,是不是要杀了他?”</p>
“为什么要杀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