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果然是他!(1 / 2)

潘大龙错愕的抬起头,看向面前这个帅气过分的年轻人。</p>

“我是!”</p>

他倒是有胆魄,敢承认自己是潘大龙。</p>

虽然他心里发颤,不知道迎接他的是什么。</p>

“我弟弟叫杨南!”</p>

杨东冷哼一声,开口对他说。</p>

潘大龙立即瞳孔一缩,不仅仅是他,其他三个混混也都抬起头,眼中露出惊愕之色。</p>

他们早上做的事,下午就被抓了?</p>

这也太倒霉了吧?</p>

“说吧,为什么要揍他?”</p>

杨东开口,问着潘大龙。</p>

于百江和宋岳背着手站在杨东身旁,一左一右,气势莫名,让几个混混不敢直视。</p>

他们平时见到最大的警察就是田中民这个所长,何曾见过警衔是一级警司的警察啊…</p>

他们四个虽然混社会,但都是人精,哪里能不知道警察的具体级别?</p>

一级警司,这至少是县公安局的领导。</p>

“就是看着不顺眼,就揍了…”</p>

潘大龙老老实实的开口,只是越说语气越弱。</p>

明眼人都知道他们撒谎,看着不顺眼就揍?还打断腿?</p>

“聚众斗殴,跑去学校闹事,以故意伤害罪导致人腿骨骨折,这是严重的刑事犯罪!”</p>

“如果构成轻伤,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构成重伤,应当判处3到10年有期徒刑。”</p>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要依照《刑法》第234条,232条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p>

“甚至你们的所作所为,已经属于涉黑案件,量刑更要加重,起步就是七年以上!”</p>

“你们确定要撒谎?替人扛雷?”</p>

杨东冷哼出声,念出有关刑法的有关量刑标准。</p>

潘大龙四个混混心里顿时发颤,面色终于变了。</p>

他们知道故意伤害罪肯定要判刑,但没想到会这么严重,甚至说他们涉黑?</p>

于百江和宋岳更加吃惊,他们不可思议的望着杨东,两人对视一眼。</p>

“杨东,你怎么对刑法条例这么了解?”</p>

于百江忍不住问着杨东,实在是吃惊杨东对刑法的理解和掌握。</p>

杨东明明不是警察,更不在司法系统工作,竟然对刑法这么懂?</p>

他真的吃惊了。</p>

“略懂一些!”</p>

杨东朝着于百江淡淡一笑,然后继续冷着脸盯着潘大龙,喝道:“想好了吗?是想替人顶雷,进监狱吃窝窝头吗?”</p>

潘大龙脸色发白,浑身发颤的立马开口:“不,我不蹲监狱,我说!”</p>

他们平时虽然混社会,但也知道轻重的,只是在胡同或者道路口堵学生,索要保护费罢了。</p>

每次要一些保护费,就可以潇洒好几天。</p>

要不是这一次他们几个见钱眼开,也不会接这种活。</p>

其实他们很担心出事,但想到逢年过节就给派出所的警察买特产,请客吃饭,他们又胆子大了起来。</p>

于是就仗着胆子做了,把杨南的腿打断。</p>

可看到派出所几个民警脸色都很冷,朝着他们带着威胁之色。</p>

潘大龙这才意识到,自己几个兄弟们惹了不该惹的人了…</p>

这几个派出所民警,保不了他们了…</p>

眼前这个杨东,绝对不是简单人物。</p>

毕竟左右站着一级警司和二级警司,就可见他的身份不简单。</p>

而连他都需要巴结讨好的田中民所长,此刻也是一脸巴结的望着杨东。</p>

由此可见,他们真的惹祸了。</p>

“说,谁指使的?”</p>

于百江接过话茬,朝着潘大龙怒喝。</p>

这刑警大队的副大队长一开口,气势都不一样,典型的老刑警。</p>

有些心理素质很差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这么一吓唬,什么都招了,可能连穿什么颜色内裤,都会说出来。</p>

“开阳县的马老四,四哥。”</p>

“他昨天晚上找到我们,请我们哥们吃饭喝酒,又去了舞厅玩女人,之后告诉我们把一个叫杨南的下水镇高中高三的学生打一顿,最好是打断腿,然后给我们五千块钱。”</p>

“他给我们照片了,我们就拿着杨南照片,专门在校门口堵人。”</p>

潘大龙吓的浑身瑟瑟发抖,一股脑把事情都交代了出来。</p>

于百江皱起眉头:“开阳县的马老四?他竟然还不老实?”</p>

宋岳脸色也很冷,这个马老四刚被他们公安局放出去,这还没到半个月,又开始混社会了?</p>

只是两个人都有些迷糊,这马老四和杨东有仇吗?专门找混混打人家老弟?</p>

“不过他还没给钱,说今天晚上给我们钱,约在下水镇舞厅。”</p>

潘大龙又补充了一句,他觉得他们冤枉的很,事情做了,可钱还没给,结果就被抓了。</p>

宋岳一听这话,不禁讥讽冷笑,如同看傻子一样的看他们。</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