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晴珠不提它,我都不会这么干。”沈召牵起魏书同的手,把他拉上了引擎盖上,含住了魏书同的小拇指,说话时牙齿碰触。
痒,从喉间到腰腹的痒。
“我一开始只打算找到阿晴珠,打一顿。她提到了胡九姑,我才改了注意的。”沈召松开魏书同的小拇指,低头瞄上了他的手腕。
舔一口,咬一下,满意的看着魏叔同手腕上水灵灵的份花。
“不知道胡九姑想拿走我身上什么东西,对不对?但是她找上了阿晴珠,那么原因就只有两个,它也想借阿晴珠引我回来,要么就是阿晴珠能够替代我。”沈召翻了个身,躺在魏叔同怀里,太阳晒得她有些昏昏欲睡。
“如果是引我回来,不等她拿走我身上的东西,说不定阿晴珠就真的引来天雷,到时候它也跑不了。我随手借道天雷,随随便便就能毁了它几百年的道行。若是阿晴珠能够替代我,它势必会出面救下阿晴珠,我也不会拿命去赌什么天雷。总之进度之间,我都留了一手,因为这个反倒想不通,它为什么到最后都没有露面。”
沈召计划的很完美,连只被阿晴珠提过一嘴的胡九姑都算计进去了,如果这件事真的叫沈召做成了,那么她可是硬生生凭借自己改变了命运!
“如果阿晴珠真的是你的替代呢?”魏叔同摸了摸沈召的额头问,看她有没有感染发烧。
沈召想了一会,翘起了嘴,“如果是,那我就给它。别人也有的东西,我从来不要。”
这个回答可真沈召,别人都有的,她不要。
首饰要独一无二,家传绝学也是独一份,沈召一惯是最特别的。
阿晴珠之事,算是了结,虽然她和沈召两个人费劲心思,最后都一无所获,没闹出人命来魏叔同已经要烧高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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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哪只海东青,是叫索索吗?可真漂亮。”
魏叔同暗戳戳的问沈召她的那只鸟,虽然索索对他的态度不怎么好,可是这种猛禽实在是迷人。他连见都没见过,更别说驱使了。
眼下事态平息没什么事情做,阿晴珠虽然是md病例,但是怎么想都不能写进期刊了,他还是更想仔细看看那只神骏。
“飞鸟怎么会有名字呢?”沈召嘴上谨慎的很,不承认那只海东青的事。
这种牢底坐穿鸟,养了就刑,不是魏叔同沈召才不会唤它过来。
“诶呀,你叫过来看看嘛!求你了!”魏叔同一头扎在沈召怀里,和她撒娇。
沈召失血又带伤,实在遭不住这么个撒娇法,她咳了一下,没法子只能把手指放进唇边,吹了两声鹰哨。
“扑棱棱”是鸟类扇动羽毛的声音,魏叔同赶忙去找,发现已经有两只猛禽落在了远处石头上,正歪着头盯着他们。
这次不仅是索索,还有一只更厉害的金雕。
那可是个大家伙,翼展接近两米,眼神敏捷锐利,还有着弯钩状的喙和金色锋利的爪子。
因为与魏叔同不熟,所以它们谁也不肯凑近。魏叔同想走过去瞧瞧,刚下车金雕就张开了翅膀,摆出了防御的姿态,吓得魏叔同又停住了。
“阿召……”这两只猛禽魏叔同那个都惹不起,只能回头求助沈召。
“干嘛?看看就完了呗。你不能摸,带了啥病菌它们容易死的。而且我俩谁也没有护具,一爪子下去撕掉你一块肉都是轻的,你想咋的?”沈召这个时候不太想纵着魏叔同,这鹰隼没有一只是她养的,她怕伤到魏叔同。
索索纯粹是偶然,沈召在家里练鹰哨,结果索索飞了进来。或许是沈召身上带着几分神性,索索很亲近她,没事总来蹭吃蹭喝。
一来而去的沈召和索索就熟悉了,还开发出了一套组合技。
那就是遇见打雷天就把灵力分一部分移到索索身上去,这样沈召少了很多对于天雷的恐惧,也能睡个好觉。
像烧毁结界那样的法术,沈召和索索练习过很多次,主要是沈召作为引导,索索负责释放力量,迄今为止还没遇见过什么麻烦。
至于那只金雕,沈召和它也不熟,她猜是索索的“好朋友”?
“你叫他们飞近点,我就看看,不摸。”魏叔同又说。
我就看看不摸,我就蹭蹭不进去,这种男人的谎话沈召信了就有鬼。
没办法,沈召只能坐起身来,拍了拍车头上面的排灯,“来,到这来。”
几米的距离,不够两只猛禽扇一下翅膀的,沈召有命令它们乖乖照做,轻轻松松就就立在车灯上。
这可把魏叔同稀罕坏了,只有亲眼看着猛禽扇动翅膀从眼前飞过,才能体会到大自然有多奇妙,造物主有多神奇。
魏叔同围着那两只猛禽,不敢拍照怕惹麻烦,他就是一个劲儿的夸。
索索梳理羽毛,他要夸;金雕冲他扑闪翅膀,他也要夸;两只猛禽失去了配音,叫声像小鸡仔似的,魏叔同还要夸“真可爱!”
“打个电话,说我们不回去了,叫满达大叔帮我们把行李托人送到城里。”沈召对猛禽没什么兴起,想着假期还有两三天,回去了养伤也麻烦,干脆去别的地方转转。
最麻烦的事,他们得把车送回去,然后迎接大哥愤怒的怒火,以及乖乖掏钱赔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