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荼蘼5(1 / 1)

破罪强人 金泓瀚 1601 字 3天前

“嗯,死者的情况和人际关系重新摸排了一遍,有什么新发现?”凌风继续问道。

“和之前的调查基本没区别,死者非常喜欢‘玩’,几名和死者关系比较亲密的闺蜜都表示,死者在离婚后,就几乎是天天在外面‘玩’,说白了就是找些有钱的男人,和他们交往,从他们身上捞点好处,而且死者还曾不止一次在好友面前数落自己的前夫无能,简直就是一个废物。”

“另外,死者的确存在同时交往多名异性,‘脚踩多条船’的情况,不过这些人都不知道其他人的存在。必须要承认,死者在与异性交往这方面还是很聪明的,都不会找条件太差的,基本和她有关系的异性的经济条件都不错,对他们而言,给死者买手机、名牌包包、衣服、化妆品这些东西都是小钱,这些也都是谈恋爱时男女之间的正常消费,他们在调查过程中也都并不在乎曾在死者身上花的钱,他们大多和死者分手也都是死者提出的,理由基本都是感情不和,他们对此也基本都没有过怀疑。”

“感情不合还真是一个用来分手的‘万金油’借口啊。”

“要么怎么说爱情会把人变成傻子呢。”

“可不是,这些人都不是傻瓜,都有能力,智商都不低,可偏偏就是被一个女人耍的团团转,要么就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要么就是情商堪忧。”

“所以从调查的结果看,情杀的可能性是有,但目前并没有这方面的直接线索和可疑目标。”

“如果不是情杀,也不是劫杀,那最有可能的就是仇杀了,但这方面也是始终没有查到任何线索。”

“你们说,有没有可能是某个男人其实知道死者‘脚踩多条船’的事,一时气不过,买凶杀人,毕竟死者找的异性都有经济基础,花点钱泄愤,不是没有可能。”

“但买凶杀人的特点一般都是制造意外,或者手段干净利落,应该不会用到如此残忍的手法。”

“更何况即使感情被欺骗了,真的有必要杀人泄愤吗?如果只是单纯因为被欺骗了感情想要泄愤,我觉得雇人打死者一顿不是更好?一顿不够,两顿也行嘛,这样既能泄愤,风险也小,根本没必要闹出杀人这么大的动静。”

“的确,但是感情这种事还真不好说,万一真有人就是爱钻牛角尖,就是想不通,做出偏激的行为也说不定。”

僵局使得会议室内的空气变得滞重,每个人都受到了停滞不前的调查的困扰,满面愁容,虽然案件没有进展,但从另一个方面看,这其实也等于是告诉所有的人,案件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用正常的思维方式,或许不会有任何的收获和突破。

“既然从犯罪动机方面找不到线索,那我们就从行凶手法入手。”凌风打破了僵局,“我反复研究了这起案件,嫌疑人的行凶手法有两个地方值得我们注意。第一点,死者被割断了三处动脉。嫌疑人既然已经给死者注射‘了使其失去反抗能力的高浓度的安眠药,他完全可以非常从容的行凶,割断死者的颈部大动脉其实就足以致命,又何必多此一举再割两个手腕的动脉?是为了以防万一?又或者想要虐待死者?但是除了三处致命的伤口,死者身上再没有任何受到过虐待的痕迹,就连性侵都没有。”

“在以往我们侦办的案件中,通过割断动脉行凶的,一般都是集中在颈部大动脉,因为从行凶者的角度出发,颈部容易下手,也最致命,基本不会有凶手在杀人的时候会在受害人手腕的动脉做文章,除非是伪装自杀,或者真的自杀。”马建国补充道。

“另外一点,就是冰冻尸体。”凌风继续说道,“按说既然清洗过尸体,已经破坏了尸体上有可能留下的证据,为什么不尽快弃尸,反而还要多此一举再将尸体冰冻,难道是为了误导死亡时间?但如果为了误导死亡时间,倒不如把弃尸地点选在更偏僻的地方不是更安全,反而扔在了容易让人发现的地方。现在嫌疑人所呈现出的行为完全都是自相矛盾的,这其中应该有什么特别的含义。”

随着凌风提出的这两处疑点,侦查员们陷入了沉思,不得不说,这两处看似不起眼的细节的确存在矛盾,虽然暂时还不清楚这两个疑点是否会左右案件侦查的走向,但如果能找到答案,至少可以弄清楚嫌疑人在行凶时的心理,分析出他的动机或许就能找到突破口。

“注射高浓度的安眠药,然后割了三处动脉,这完全就像是在给死者放血。”一名侦查员打破了沉默。

“可是为什么要用这种方法杀人呢?难道真的是某个和死者曾经交往过的异性知道了死者‘脚踩多条船’的事,心里气不过,钻了牛角尖,用这种极端的方法杀人泄愤?”

“因爱生恨,这应该是目前最合理的动机,但是这种动机却又和行凶手法存在矛盾。依死者的情况看,表面上是谈恋爱,最终感情不和分手,但严格来说,她的确存在欺骗感情的行为,但如果被骗的异性为此杀人,一般的情况应该是先找死者当面理论,继而双方产生争执,然后冲动杀人,但是从死者失踪当晚的监控,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嫌疑人和死者之间并没有任何交流,当然,他们也有可能之前就谈过,最终不欢而散,嫌疑人气不过,于是决定行凶,但这种情况下,多数都是直接对死者造成致命伤害,不太可能出现我们在监控中看到的情况,以及死因。当然,还有另一种假设,嫌疑人想先绑走死者,然后再和死者好好谈谈,可是从其袭击死者的行为就能预料到最终结果肯定是谈崩了,之后嫌疑人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杀人,但即便如此,也应该不太可能出现这种奇怪的行凶手法。”

“是啊,冲动杀人,有谁会刻意准备手术刀,普通的刀具足够了,这种情况并不像是冲动杀人,更像是有预谋的杀人,但是死者除了感情存在问题,暂时还没有查到其它方面的问题。”

侦查员们的大脑都在高速运转,当人在专注于一件事时,反而会暂时忘记身体的疲惫。

“死者身上太‘干净’了,也是个问题。”马建国点燃一支烟,“如果我是凶手,因为死者欺骗了我的感情而产生了杀机,那肯定是已经到了恼羞成怒的地步,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不可能不发泄心中的愤怒,尤其是在死者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如果真要泄愤,只是割了三处动脉就够了吗?死者的身上没有任何伤痕,这难道就算泄愤了?似乎并不符合泄愤的行为逻辑嘛。但实际情况却是,死者身上除了头部,以及三处致命的伤口外,再无其它伤痕,这完全不符合一个因爱生恨,继而演变成杀人的凶手的作案风格,即使凶手觉得杀了死者已经是一种发泄,但是在行凶的时候,他应该还是处于冲动和愤怒的情绪之中,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是很难控住自己的行为的,除非凶手是一个非常冷静且冷血的变态杀手。”

“或许凶手真的很爱死者,杀人或许也是一时冲动,事后冷静下来,他也非常后悔,所以才会清洗尸体,也是想借此表达对死者的爱意,这在同类型的案件中也算是常见的。我记得在警校的时候,老师就曾讲过类似的情侣谋杀案,尤其是男性杀害爱慕的女性后,一些男性凶手会刻意整理尸体,其想表达的意思就是不希望爱慕的女性死的太难看,即使死,她也是美丽的。”一名年轻的侦查员说道。

“嗯,我同意这种说法,但是我个人还是认为这起案件的凶手并非爱死者。”凌风说道,“的确,清洗尸体可以看作凶手不希望死者死的太难看,但我们还要注意,凶手并没有给死者化妆,甚至衣服都没有穿,试问如果凶手真的深爱死者,怎么可能让她在大庭广众下裸体示人。其次,死者被装入的是一个黑色的垃圾袋,而且是被扔在了垃圾桶的边上,这都不符合凶手爱慕死者的特点。相反,我觉得凶手更像是在羞辱死者,垃圾袋,垃圾桶,赤身裸体,这些都像是对死者的一种侮辱,相比在尸体上制造伤痕的发泄,这种侮辱对死者而言更加严重。至于为什么要把尸体冰冻,暂时我也只能理解这种行为是为了误导我们调查,还有没有其它的原因,不得而知。”

(/83146/83146507/10100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