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p>
赵昌明非法行医,造成多起医疗事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量刑区间就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p>
合议庭商议后定了个七年。</p>
也是他应得的。</p>
这也就是赵昌明没有导致就诊人死亡,而虽然造成孕妇流产,但胎儿未分娩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因此也不算出人命。</p>
否则的话,可就是十年起步了。</p>
区区七年,算赵昌明这逼养的走运。</p>
“数罪并罚,共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80000元..........”</p>
“另须赔偿多名医疗事故被害人误工费、营养费、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500000元..........”</p>
“以上判决,自审判之日起正式生效,立即执行!”</p>
“如当事人不服本法院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川省天府市中级人民法院。”</p>
“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川省天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p>
“咚!”</p>
法槌落下,一锤定音。</p>
有期徒刑十五年!</p>
并处罚金80000元!</p>
还有各个项目的民事赔偿共计500000元!</p>
这样的判刑,不可谓不重。</p>
........................................</p>
赵昌明直接就被干懵逼了。</p>
“哎不是!”</p>
“这什么意思?”</p>
(/79551/79551791/13321136.html)</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