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地下过道(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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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不再年轻了。

这是一个真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符合大自然的所有规律及法则。

一旦过了35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人生已经基本上定型了。而我,早已不负众望地完成了诸多神圣的使命,比如说娶妻买房生儿育女之类的。我有可爱的儿子和漂亮的老婆,有一套不大也不小的住房,一部不贵也不便宜的汽车,一个稳定但收入不高的工作。总之,我很幸福,年近不惑,无所建树也无灾无难。

八月的一天,天气炎热,令人时时感觉疲倦。我从延安路的地下过道穿过,意志消沉而又无精打采。洁白的地砖上还流淌着一些污水,空气中散播着呛人的霉味,这是个令人压抑的空间。然而就在我刚刚走入地下人行道的入口时,我便听到了一阵清脆悦耳的吉他声,紧接着就是一阵优美的歌声,唱的是十多年前的老歌——“再回首”。说真的这首歌如今知道的人并不多了,特别是那些年轻人。但是当我走下台阶时我发现,唱这首老歌的正是一个年轻男子。

这是个挺帅气的男孩,随意地挎着一把质地优良的吉他,脸上白白净净,比一般的流浪歌手要干净得多。看上去好象还真的有点姜育恒的风采,不过,姜育恒是何许人也,那是老一辈歌唱家,这个小年轻想必是不知道他的。

但是,为什么他会唱那么老掉牙的歌呢?

这个年轻的英俊的白净的流浪歌手,站在瓷砖铺成的舞台上,就在地下过道的拐弯处,旁若无人地弹着吉他唱着歌,这场景多少让我有些讶异。而他的身前则象寻常的流浪歌手一样,把吉他的琴盒打开着,作为投放零钱的容器。

我犹豫了一下,走到那个年轻人身边大约有两三米远处停下来。歌声在我耳边放大了,旋律不断地冲刷着我的耳膜。年轻的帅哥突然朝我笑了笑。

他的微笑很阳光,我只能这么说,很坦率的那种笑,也很友善。我从裤袋里掏出一块钱的硬币,把它扔进琴盒。

然后他还是对着我笑。歌声倒好象更响了。我转身走开,想着要继续往前走,穿过这条压抑而阴沉的地下道。

“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歌词是这样唱的。好象有一股气流袭卷过来,我看到音乐优雅地向我扑面而来。

我站住了,然后转身,干脆在那位年轻的流浪乐手面前站定脚跟,就好似他的兄弟一般。我一定从这音乐中听到了什么,无关歌词也无关旋律,而是——是一段回忆,或者干脆说是一段时间。

年轻歌手唱完了再回首,开始调弦。我转过身去,坚定地走向过道的出口。突然听到那个年轻人在我背后说,“你对你现在的生活满意吗?”

声音并不大,但是我听得很清楚。我回过头惊疑地看着他,这不会是一个疯子吧。

年轻男人依旧低着头摆弄他的乐器,他似乎在自言自语一般地又说了一句,“如果让你再选择一次,还会过现在的生活吗?那又会是怎么样的生活?”

我不知道。我从来就没想过这个问题。我的心里一片迷茫,但是我没有开口,和一个神经兮兮的流浪汉能说什么呢,虽然他说的话象是一个哲学家。

年轻男人抬起头来,再度对我灿烂微笑,然后轻拨琴弦,唱起了陈奕迅的十年。

我赶紧扭过身,快步离开了这个阴郁的地下过道。

那天晚上我照例看电视剧和综艺节目,照例为儿子听写词组,照例搂着老婆的头,亲吻她的脸颊。但是我整晚心惊胆战,我害怕自己会想起那个神经质的家伙。

然后我就睡着了,这只是个疯子,重新选择自己的生活吗?我已经跨过35岁这个坎了,我的人生已经定格。我的一切已经铁板定钉一般不容否定。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第一件事是找我的手机,看一下时间。但是今天早上没有闹钟的声响,通常情况下由于老婆的上班时间比我早得多,她会设定闹钟,因此只要不是休息日,那么每天早上我都会欣赏到一段闹钟音乐。

但是今天没有。而且——

而且我没有摸到我的手机!

嗯怎么说呢,通常我的手机就放在我的床头,早上起床后我会打开手机的无线模式,那就意味着一天的工作即将开始,我已经准备好与任何人通话。

但是今天早上醒来,我没有在床头找到我的手机。突然之间,我几乎跳了起来,事实上我已经跳起来了。在我眼前,并不是一张双人床,是的,不是双人的大床,不是我和老婆睡了十多年的床,换言之我睡在别人的床上!

而且,这不是我的房间,十多年来,我对这个房间了如指掌。墙纸也好,昏黄的灯光也好,房间里特殊的气息也好,挂在墙上的婚纱照也好,甚至那些陈旧的白桦木贴面的家具也好,我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他们如同老婆的身体一般,在我眼里完没有一丝陌生感,但是——

这的的确确不是我的房间。